作者是 體衛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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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五, 29 四月 2011 14:01 |
99-2 喬治高職 班際籃球賽競賽規則 * 比賽分男子組、女子組,男、女生選手不可交叉參賽 * 每隊最少報名15人;比賽時最多登錄12人 * 預賽與決賽皆為單淘汰賽 * 全場5對5制 * 請著運動服裝出賽,需全隊穿學校提供之同色號碼衣 * 比賽用球由體衛組提供 * 比賽開始後3分鐘,若出賽隊伍尚未完成球員登錄或人數不足5人,視同自動放棄比賽,該場次比賽判20:0對方勝 * 球員資格之審查,若比賽前發現不符合資格之球員則該球員不得上場比賽,若比賽已進行發現不符 合資格之球員則取消該隊所有場次之相關成績並取消該隊所有比賽資格 * 比賽開始前隊長應主動向裁判握手以表明身分 * 比賽期間嚴禁任何故意、多餘或粗暴之犯規動作,若情況嚴重裁判有權將球員驅逐出場,甚至取消該隊資格 * 為使賽程進行順利,場地安排得由大會視情況調度,各隊不得異議 * 若遇天雨延期之事宜以大會當天公佈延賽時間為準 ◎ 裁判 * 預賽與決賽每場比賽皆為2名專業裁判 競賽規則 ◎ 時間 * 採用24秒進攻時間限制 * 2節制;每節7分鐘 * 第一節不停錶,第二節最後二分鐘停錶(包括所有死球及進球) * 一、二節之間中場休息1分鐘, * 每隊可暫停一次,時間為1分鐘 * 時間到點以記錄台哨音為準,再由裁判輔以哨音表示時間結束
◎ 暫停 * 申請暫停之隊伍須以明確手勢告知紀錄台人員,由紀錄台人員判定暫停時機並通知裁判,再由裁判表示為暫停時機並准予暫停 ◎ 換人 * 申請換人之隊伍須以明確手勢告知紀錄台人員並要求替補員至紀錄台前蹲坐等候,由紀錄台人員判定換人時機並通知裁判,再由裁判表示為換人時機並准予換人 ◎ 球權 * 第一節以跳球決定球權 * 第二視爭球情況由球權輪替決定進攻方向 ◎ 犯規 * 球員個人犯規達五次時替補離場,該場比賽不得再度上場 * 球員技術犯規達二次時奪權出場,該場比賽不得再度上場 * 每節團隊犯規達五次時,第五次開始進入加罰狀態,由敵隊獲得兩次罰球機會 ◎ 延長賽 * 正規比賽15分鐘結束時雙方平手,應於2分鐘後舉行延長賽 * 延長賽無上限,直到分出勝負 * 每次延長賽時間為3分鐘;最後1分鐘停錶(包括所有死球及進球) * 延長賽與延長賽之間休息為30秒 * 每次延長賽僅有1次暫停;每次暫停時間為30秒 * 每次延長賽跳球重新決定球權 * 延長賽均使用第二節進攻之籃圈 ※ 其餘規則參照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籃球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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