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 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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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 09 五月 2011 13:50 |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新移民閩南語研習班招生簡章
一、 目的:為協助新移民入境後即能認識國家整體人口政策,社會結構及本地文化背景,並協助渠等及早適應家庭生活,進而與鄰里社區居民產生良好互動。
二、 課程內容:基礎閩南語教學。
三、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承辦單位: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四、 報名資格:配偶設籍臺北市之新移民(未曾參加本局舉辦之閩南語研習課程者優先招收,如仍有餘額時得接受外縣市新移民參加)
五、 上課時間及時數:100年6月7日起至6月30日止(每週二、三、四) 下午1點30分至4點30分(共計12堂‧36小時)
六、 上課地點:臺北市新移民會館(萬華區)─臺北市長沙街2段171號3樓
七、 費用:學費免收。
八、 報名方式:填寫報名表連同檢附證件影本及2吋照片1張,於上班時間受理或郵寄。
九、 報名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公所人文課(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
十、 報名截止日期:額滿為止(招生30人額滿)
十一、 聯絡人電話:(02)23511711分機8905 *聯絡人:鍾小姐
傳真電話:(02)23419715
報 名 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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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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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黏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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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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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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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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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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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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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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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日) (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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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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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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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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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服務:□不需要 □需要 小朋友姓名: 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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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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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語:□聽說均不會□略聽不會說□會聽會說
客 語:□聽說均不會□略聽不會說□會聽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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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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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者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2.配偶身分證影本。3.照片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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