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 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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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五, 14 十月 2011 08:51 |
沈美紅老師紀念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91年6月30日初訂
100年9月 27 日修訂
壹、獎助對象:
凡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在學學生,具樂觀積極、奮發向上之精神,家境清寒且未曾領取本獎助學金,並於該校內亦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皆可申請。
貳、獎助名額與金額:
獎助高中職學生20人(原住民學生1人為保障名額),每人頒贈獎助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以及榮譽證書乙紙。(各校推薦以4人為上限,如有夜間部或進修部學校再加2人)
叁、申請手續:
一、檢具以下資料:
1. 舊生繳交99學年度全年成績單影本1份(包含學業成績及德行評量),新生免繳。
2. 學生證
3. 家境清寒證明(政府單位或村里長證明)
4. 戶口名簿影印本
5. 申請書
6. 其他(自薦信或推薦信……)
二、請備妥各項資料,免備文送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輔導室
(聯絡箱:251;聯絡電話:02-28313114轉511;
地址:1 1 1 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50號)。
陸、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00年10月2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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