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第18屆)一/二/三/四級英語能力測驗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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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 實習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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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 27 八月 2012 18:05 |
中華民國商業職業教育學會101年度(第18屆)英語能力測驗簡章 一、測驗目的:1.增進學生及社會人士學習英語之興趣並提升語文能力。2.配合工商社會外語人才發展需要並提高個人職場競爭力。3.提供客觀教學評量,增進國人英語程度,以利青年升學或就業。4.本會合格證書有助於學生第二階段推甄備審資料時之審查。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商業職業教育學會 (10053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122號3樓) 三、試務學校:國立中壢家商四、測驗日期:民國101年11月18日(星期日)。五、報名日期:民國101年9月24日起至10月5日止。 (報名截止日將配合各考區學校之規定)六、參加對象:在校學生及社會人士均可報名。七、報 名 費: 級 數 | 一 級 | 二 級 | 三 級 | 四 級 | 報 名 費 | 500元 | 350元 | 350元 | 350元 | 八、低收入戶學生報名費全免:1.申請者應檢具下列文件:(1)申請書(請自行至本會網站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報名表影本。(3)鄉鎮市區公所開立的「低收入戶證明書」或「低收入戶卡」正反面影本證明文件。(中低收入戶及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不具申請資格)2.申請人對同一項測驗之同一級別重考時,不予補助。3.於報名時未提出申請書將視同放棄。九、報名方式:1.欲報名之考生請準備一吋照片2張。2.考區學校之學生請直接向該校承辦人員索取報名表報名。3.個別報名之考生請至本會網站下載報名表並填寫後, 就近向可受理個人報名之考區學校報名。4.可受理個人報名之考區學校名單,將於9/20公佈在本會網站上。 5.報名專線:(02)2321-8065轉11十、考區設置標準:1.報名人數達180人以上(含180人)者,可申請設置考區。 2.報名人數不足180人時,請和本會聯絡與就近考區合併測驗。3.考區每一試場需自行配備錄音機乙台。十一、測驗時間: 級數 | 預 備 時 間 | 測 驗 時 間 | 一級 | 10:40~10:50 | 10:50~12:30 (100分鐘) | 二級 | 08:50~09:00 | 09:00~10:20 (80分鐘) | 三級 | 10:40~10:50 | 10:50~12:10 (80分鐘) | 四級 | 08:50~09:00 | 09:00~10:20 (80分鐘) | ※備註:1.測驗鈴響後先聽力測驗,為不影響其他考生權益,遲到者不得進入考場,需於聽力測驗完畢後再准許遲到者入場應試。2.測驗鈴響25分鐘後,凡遲到者均不得再入場 應試,亦不得申請退費。 | | | 十二、各級分項能力及測驗題型: 項目 | 聽力 | 寫作能力 | 閱讀能力 | 一級 | 能聽懂專業英語對話、簡短談話及討論 | 能翻譯中英文句及段落,並依照提示撰寫不同主題之文章 | 能從句子中之上下文及結構推測單字片語及句子的意義,並完整理解不同主題之文章 | 二 | 能聽懂一般社交英語 | 能正確使用短文用語及詞彙 | 能了解各類文章及求職所需之詞彙 | 三級 | 能聽懂日常生活之溝通用語 | 能正確使用一般文法與詞彙 | 能利用一般文法及上下文推敲字的意義及句子的內容 | 四級 | 能聽懂簡易英語句子及對話 | 能正確使用簡易文法及詞彙 | 能看懂簡易的英文短文故事及常用的標識 | 測 驗 題 型 | 一級題數 | 二級題數 | 三級題數 | 四級題數 | 聽 力 | 簡短談話 | 10 | 10 | - | - | 簡短對話 | 10 | 10 | 10 | 10 | 看圖辨意 | - | - | 10 | 10 | 寫 作能 力 | 文法結構 | - | 10 | 10 | 10 | 重 組 | - | 5 | 5 | 5 | 翻譯-中翻英 | 2 | - | - | - | 寫作 | 1 | - | - | - | 閱 讀能 力 | 文意字彙 | 10 | 10 | 10 | 10 | 綜合測驗 | 5 | 5 | 5 | 5 | 閱讀測驗 | 10 | 10 | 10 | 10 | ※備註:1.一級聽力、閱讀能力及二、三、四級測驗試題均為選擇題, 採電腦閱卷,請以2B鉛筆於答案卡上作答。如有劃記不明顯或因橡皮擦擦拭不乾淨及非使用2B鉛筆作答等,導致無法讀卡時,考生應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2.一級寫作能力測驗請以黑色原子筆在答案紙上作答(可使用修正液更正)。3.一級寫作能力測驗採人工閱卷,經初、複審程序進行評閱,評分標準請至本會網站瀏覽。4.各級測驗單字及文法請至本會網站www.cves.org.tw下載參考。十三、合格標準:1.各級總分為120分。2.一級成績達80分以上且寫作能力測驗不得為0分者給予合格證書。3.二級成績達70分以上者給予合格證書。4.三、四級成績達60分以上者給予合格證書。十四、成績公佈及複查:1.預計12/17(一)提供考生線上查詢成績。2.請於12/31(一)前向中華民國商業職業教育學會申請複查,逾期不予受理。(1)須檢附複查費每人每級40元(請用郵票代替)。(2)統一採信函方式申請,請註明申請人姓名、參加證號碼、身分證字號及聯絡電話,並附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連同複查費寄至商教學會 許綉宜小姐收。 十五、領取合格證書日期: 自測驗後三個月內向各考區學校領取,逾期恕不負保管之責。十六、其 他:1.報名經受理後,報名費概不退還。2.考生請自備2B鉛筆、橡皮擦。3.報考一級測驗之考生請另攜帶黑色原子筆及修正液。4.測驗日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因素,本會將順延一週或擇 期再辦,屆時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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