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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服務學習獎勵計畫 PDF 列印 E-mail
作者是 學務處   
週五, 28 八月 2015 16:32

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服務學習獎勵及補助要點。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4921日止。

獎勵對象:

(一)績優學校: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針對其103學年度全校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之整體推動情形進行評審。

(二)績優課程教案: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 103學年度進行之具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教案。

(三)績優教師: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103學年度開設具服務學習內涵課程或將服務學習融入課程之教師(含專兼任)。

績優行政人員: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及民間團體於103學年度實際參與推動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或活動之行政人員(含專兼任)。績優教師或行政人員擇一申請,不得重覆申請

審查說明:

(一) 服務學習(Service-Learning)是一種經驗教育的模式,係指於學校課程或課外活動方案中,配合課程(或課外活動)目標,結合有意義的社會服務活動與結構化的反思過程,應用課程(或社團)所學專業知識,為社區解決問題,以完成被服務者的需求,並促進服務者(學生)的學習、成長與公民責任感。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方案需具備協同合作、互惠增能、多元差異、學習為基、追求社會正義等特質並包含有準備、服務、反思、慶賀等實施過程。

(二) 本署受理各校申請案後,將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請申請單位簡報或說明。

(三) 各獎項評審原則請參閱附件1-5

申請程序:

(一) 網路報名及上傳相關文件:
104
810日至97日中午12時。
報名網址預計於8月初於服務學習網發布,並請依網站說明上傳相關文件。教育部服務學習網:http://servicelearning.yda.gov.tw

(二) 繳交紙本及電子檔光碟:
104
810日至921日。
各類作品完成網路報名後,由學校或單位出具公文(紙本、電子形式皆可),並檢送申請一覽表乙份及各類別申請書面文件及電子檔1(詳參第八點應檢附資料)
函送本署方完成申請。公文主旨:申請104年服務學習獎勵計畫(各校/民間團體請以「校/民間團體」為申請單位,自行彙整申請項目後統一發文至本署辦理)。

(三) 紙本及電子檔光碟請於截止日前送達(非以郵戳為憑,郵寄者請務必斟酌郵寄時間提前辦理)本署,郵寄地址:10055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14樓 服務學習獎勵計畫工作小組 收,逾期不受理申請。

 

(四) 本案聯絡人:
國際及體驗學習組王琳行政助理,電話:02-77365553E-mail 這個 E-mail 地址已經被防止灌水惡意程式保護,您需要啟用 Java Script 才能觀看

詳見教育部服務學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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