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 電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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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二, 29 十二月 2015 16:16 |
一、參加對象:
(一) 年滿18至30歲(即民國75年1月1日至民國87年4月1日間出生)之青年。
(二) 本國青年可與境外青年共同組隊參與,團隊須至少1人為本國青年,境外青年須於計畫執行期間全程參與。
(三) 未曾領取本計畫獎金之青年
一、參加方式:
至少2人以團隊方式研提青年公益壯遊臺灣主題之實踐計畫,計畫內容應符合壯遊臺灣主旨,共劃分為「社會青年組」及「在學青年組」,若團員內有1人以上為學生身分,請統一報名「在學青年組」。
截止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105年3月18日止
詳情請洽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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