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 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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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四, 07 一月 2016 13:11 |
一、補助對象:就讀或設籍台中市之學生,家境清寒或有其他重大事故之事實,以致就學困難之學生。
二、申請資格:操行80分以上,學業平均70分以上。 三、申請辦法:至群園助學系統填寫申請表,以及行動紀事線上送出資料後,將行動紀事紙本與以下申請文件,於申請期限內以郵寄、親送等方式提出。 四: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資料蒐集與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三)成績單 (四)註冊繳費單影本 (五)近三個月內全戶戶口名簿(需含記事欄) (六)擇一:1.中低收入證明 或2.全戶財產證明及所得稅證明 (七)行動記事紙本 (八)相關證明(無則免附):1.特殊境遇證明、2.清寒證明、3.變故證明、4.災害證明、5.醫療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 (九)檢附資料無論審查通過與否,皆不退件。申請人請自行保留正本。 五、通訊方式:電話(04)2220-8038 傳真(04)2220-5178 地址:402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268號 六、受理申請期限:每年受理兩次,詳細時程另於官網公告(http://www.chionyuan.org.tw/) 七、補助金額:高中職學生每名伍千元。 八、核撥:(一)每學期公告通過審查名單後30日內舉辦助學金頒獎典禮。
(二)獲獎楷模需參加助學金頒獎典禮接受公開表揚並頒發獎狀及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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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在 週四, 07 一月 2016 1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