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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 PDF 列印 E-mail
作者是 教務處註冊組   
週三, 09 三月 2016 10:26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紅心字會

贊助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CoCo都可茶飲

目   的

*  擴大本會對於受刑人家庭服務之層面,並落實對其就學子女之助學服務。

*  鼓勵受刑人子女努力求學,增強自信心,建立健康的自我形象。

申請組別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各級學校在學學生,含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共四組。

申請獎項

1.品學兼優獎助學金

2.特殊才藝獎助學金

錄取名額

金額

組別

名額

獎助學金

國小組

400名

3,000元/每名

國中組

150名

8,000元/每名

高中職組

120名

10,000元/每名

大專組

 

90名

12,000元/每名

備註:本會將視申請狀況增加或減少獲獎名額。

申請資格

1.  在監服刑受刑人之國小至大專25歲以下在學子女,就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

2.  學業各科成績平均60分以上或有特殊專才,且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

申請條件

1.  申請人父或母,須105年08月31日仍在監(所)執行

2.  國小組:就讀國民小學一至六年級學生。

3.  國中組:就讀國民中學一至三年級(或七至八年級)學生。

4.  高中職組:高中職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5.  大專組:大專院校(不含空大、空專)及五專四、五年級之學生。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5月6日(週五)下午5點止受理申請,逾期概不受理,以郵戳為憑。如親送或快遞以送達時間為準。

必備文件

資料恕不接受補件,請申請人確實檢查資料完整性並依序排放後再送件。

1.  105年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乙份。

2.  已蓋104學年下學期註冊章學生證影本乙份(國小免付)。

3.  104年度上學期成績單乙份

4.  申請人父或母105年度開立在監(所)服刑證明文件正/影本乙份(在監證明最下方日期為105年x月x日),且受刑人須105年08月31日(含)以前仍在監執行者(詳見附件格式)

5.  可證明申請人與受刑人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乙份

(如: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子女身分證影本)。

6.  親筆自傳

(國小1-4年級免附,國小5-6年級500字內,國中以上600至1000字)。

7.  師長推薦函(學校老師、親友、長輩均可)。

8.  匯款帳戶之存摺封面影本

(僅供得獎後,匯款使用;需有清楚帳戶資料,含帳號與戶名)。

【重要】

◎註:申請特殊才藝獎助學金者,需附上特殊才藝之獲獎獎狀影本或其他可證明

之相關文件影本

其   他

補充/加分文件

[可以影本證明]

1.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身份證明等。

2.公共服務相關文件。

3.其他可加分證明文件(時間僅限104及105年之間)。


簡章及報名表索取方式

1.網路:中華民國紅心字會官網:http://www.redheart.org.tw/ 下載。

2.電洽或親洽本會「受刑人家庭服務組」索取。

電話:(02)2331-0505。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43號5樓之2。

申請方式

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至本會。

地址:10045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43號5樓之2。

收件人:「紅心字會《受刑人家庭服務組》『向日葵獎助學金申請』 收」。

2. 因在監證明成績單等文件申請耗時,請申請人務必提早準備,收件截止日期

為 5月6日(週五)下午5點止,逾期概不受理。

審查方式

1.  本會接獲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後,將針對資格符合之申請者或親屬進行電話初審,內容含家庭關懷、申請者日常表現;若無法配合者,將不予以錄取。

2.  為確保本會聯繫順利,通訊欄位請確實填寫正確,資料不正確致無法聯繫者將 不予錄取。

3. 初審結束後將交由本會審查委員進行複審。

4. 所有申請文件一律保密,審查結束後、即銷毀,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寄還

5. 本會保有最終審核權。

注意事項

1.非保證錄取,需經過資料審核、電話審查、初審會議、複審會議的審查動作。

2.初審評分項目包含在校學習表現、特殊身分、行為表現三大部分。

3.電話審查分數達60分可進入初審會議。若人數超過各組錄取名額時則依審查分數排序,並以經濟弱勢者優先錄取。最終由複審委員做最後裁決。

錄取名單

公佈方式

1.  公佈日期:最晚105年8月初公佈於本會官方網站,請自行追蹤網站資訊。

2.  公佈方式:名單(經保密處理)刊登於紅心字會官(http://www.redheart.org.tw/)

3. 審核結果均統一以信函通知為主。

獎學金發放

時間與方式

1.  頒獎典禮:105年8月27日(六)1400-1700 舉行頒獎典禮

2.  頒獎典禮地點: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大墩文化中心

3.獎學金領取方式:統一於頒獎典禮後,分兩梯次以匯款方式匯入申請時所提交

之帳戶。(帳戶若非申請人本人所有,需簽署代領切結書證明)。

★ 請注意:第一梯次獎學金匯款,僅限頒獎典禮當日實際出席者。

備註

1.  得獎者須親自撰寫得獎感言。

2. 得獎者可能需要接受媒體採訪,若無法配合請事先告知,不影響受獎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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