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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臺北市環境教育創意競賽 PDF 列印 E-mail
作者是 學務處   
週二, 15 三月 2016 10:22

105年臺北市環境教育創意競賽簡章

第四屆環保戲劇徵選

壹、活動目的

Show me!用你語言、用你的生命演出吧。當我們目光僅注視著自己所愛、生活只追求自己所想的當下,其實已看不見地球的凋零,更別提能聽到動物的輕嘆聲了。現在,我們正急需要你的協助,用戲劇向全人類傳遞尊重生命、守護地球的信念,讓環境保育不再淪為口號,使環保理念能夠藉由戲劇的影響力傳遞給社會大眾,透過影像傳遞,將感動深入每一個家庭,並觸動每個人心。

貳、活動主題

以戲劇的方式結合「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及資源管理」、「社區參與」及「文化保存」等環境教育相關議題,並以臺灣重大環保議題為題材,呈現環境問題、原因進而至解決方法/行動與省思,激發民眾以行動守護家園。

參、主(承)辦單位

1.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2.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3.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

肆、參賽資格:

1.能以戲劇詮釋環境教育議題之隊伍,參賽者必須持有本國政府所發之身分證明(如:身分證、居留證、戶籍謄本等)。

2.每隊參賽隊伍,以5 10 人為限(含演員、扮演道具之角色及道具擺放人員) ,導演、燈控、音控協調人員不在此限。

3.參賽者得就戶籍所在地、服務單位所在地或就讀學校所在,選擇一區報名,每一參賽者僅能擇一區報名,並於報名時檢附切結書,如有違反規定,參賽者及所屬隊伍取消參賽資格。

伍、作品規格:

1.運用戲劇形式,將本次徵選主題融入劇本創作及戲劇演出,激起

民眾的環保意識。

2.劇本構想書請以中文寫作或繪製相關腳本方式呈現。

陸、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5427日(三)止(中午12時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柒、報名方式:

1. 進入臺北市環境教育網(http://www.dep-tee.taipei.gov.tw/),至下載專區「文件下載」處下載報名表。

2. 報名應檢具「報名表」、「隊伍名單」、「劇本」、「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演出技術需求表」、「參賽者切結書」等正本一式2請以迴紋針固定依序放入、不得使用訂書針裝訂),另檢附表演音樂光碟及腳本電子檔一式1份,若無音樂需求則免。

3. 報名資料請郵寄至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7樓東北區 環保局綜合企劃小組收(封面請使用附件檔案)。

捌、比賽規則

1.【初賽】經臺北市環保局遴選作業,通過書面審查及評選作業,參賽資料不符規定者,不予參加初賽。

【複賽】取得臺北市績優成績,推薦正取2隊、備取2隊參加環保署北區複賽。

【決賽】經環保署評選,取得北區競賽3隊正取、3隊備取,得晉級決賽,參賽隊伍依環保署規範參加競賽及獎勵。

2. 參賽隊伍報到時,應提供演出人員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並依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逾時視同放棄,且必須於賽程全部結束後方可離開會場;演出順序將由主辦單位於比賽前一周進行抽籤決定,並公布於活動網站。

3. 比賽時間及流程:

(1) 表演時間(含進場擺設道具時間)不得超過10 分鐘,演出結束則以團隊集體謝幕之動作判定(撤場時間不計)。表演時間結束前1分鐘,由主辦單位【按1聲鈴】提示,表演時間終止時【按2聲鈴】。

(2) 若隊伍比賽時間超過時間,每1分鐘(或不足一分鐘)由工作人員代扣每位評審委員總分1分,超過1分鐘後即強制停止演出。

4. 參賽隊伍晉級複賽及決賽時,可修改或調整劇本構想書,但主題

架構不能偏離報名之劇本。

5. 演出進退場由主辦方統一由一側進場,演出期間可以兩邊串場,違

者由工作人員代扣每位評審委員總分1 分。

6. 評分方式

(1) 組成評審團:

邀請5~9位專家委員(大專院校相關學者或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至少包含3名戲劇專家、2名環境教育專家。

(2) 環保戲劇評分方式:

項目

配分

說明

主題掌握度

35%

環境概念正確性、廣度、議題新穎

戲劇表現

30%

戲劇張力、演出流暢度

演員整體表現

20%

聲音清晰、對白簡易、情感融入、臺風生動、掌握時間

舞台、道具、造型、音樂創意表現

15%

各方面劇場元素

7.參賽作品:

(1) 參賽者不得同時參選其他縣市環保戲劇競賽,經查證後主辦單位可逕行刪除該筆作品,如有入圍或得獎,主辦單位亦可逕行取消其資格,並得以追回獎金、獎項等。

(2) 參選作品如使用他人著作、肖像、影像或音樂,均需取得相關授權書或使用同意書,連同報名資料一併寄出。

(3) 本活動獲獎作品提供本局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使用。

8. 獎項與獎勵說明:選出2名特優、3名優等及5名入圍。

項目

特優獎

優等獎

入圍獎

環保戲劇

2

3

5

獎金各5萬元

獎金各3萬元

獎金各0.5萬元

*各獎項依上述說明頒發獎金並頒發獎狀乙式。

*本獎勵競賽總獎金高達21.5萬,秉持公平公正原則,各獎勵項目及獎項皆可能從缺。

玖、其他:

1. 獲獎隊伍及作品於1056月公布,其中獲評特優獎的兩團隊,應配合環保署規則參與複賽、決賽,若違反本活動規範,則撤銷資格、取消獎勵並由備取團隊取代之

2. 未盡事宜由本局另行發布於臺北市環境教育網或以公文通知。


拾、諮詢電話

1.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廖世榮先生02-272088897234

2. 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環保戲劇徵選小組

黃沛育小姐 02-23255223112


注意事項

請務必遵守下列規範,並簽屬切結書,表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相關規範。

【作品授權】

為符合本活動宗旨,參賽者須同意將參加獲選之作品,提供主辦單位永久非營利之利用,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臺及地點限制,且主辦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參賽作品為不曾參與戲劇競賽得獎之作品及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商品,嚴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座、獎狀、獎金),獎位不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參賽劇本不得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令之情事。如有違反,除自負法律之責任外,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並追還其所受之道具材料及交通費。

比賽所使用的音樂,請依照音樂著作權法辦理。

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未簽具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且未能於主辦單位通知後2 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參賽劇本請自留底稿,一旦送件後將不予退件。

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公開播放所有參賽作品。

【其他】

比賽隊伍成員,如有正當理由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參賽時,請於比賽前3 天提出人員更換,如有冒名頂替,經查驗屬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註銷其參賽成績。

參賽隊伍所提劇本大綱僅供書面審查,表演評審以實際演出為主,劇本得因表演需要修正。

除舞台基本設施外(請參考附件5),所有道具、服裝、佈景等均由參賽者自備,但請儘量使用環保回收材質。

參賽隊伍如非屬立案團體,道具材料費由參賽隊伍指派代表1人具領;參賽隊伍如屬立案團體,道具材料費由該團體具領。

得獎隊伍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 萬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承辦單位代扣10%稅金,外僑人士持台灣地區居留證者,則依稅法居留或戶籍認定,代扣10%20%不同額度之稅金。

得獎時由代表人領取獎金,代表人需年滿20歲,具領金額在2萬元以上需繳交10%稅金。

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及紀念光碟。

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注意事項載明在本活動網頁中,參與本活動者於參加之同時,即同意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本活動複賽及決賽相關規定,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另定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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