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
「105年新住民二代青年人才培育研習營」活動簡章
壹、緣起
目前在臺灣的新住民子女已逾36萬人,為發揮新住民母語及多元文化優勢,提升國際競爭力,爰辦理「105年新住民二代青年人才培育研習營」,冀藉本活動讓新住民子女瞭解其自身優勢及未來就業市場,並為日後提供工作媒合、實習及就業之服務作準備,成為拓志展國際經濟貿易尖兵。
貳、辦理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參、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研習日期:105年7月18日(星期一)至7月22日(星期五)共計5天4夜。
二、研習地點: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
肆、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研習營徵選對象以新住民子女為主,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臺設有戶籍者。
(二)現居住我國境內並就讀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含以上)之在學學生。
(三)其父或母一方為與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或設有戶籍之外國人
二、 報名人數: 50名(本署可依實際報名情形酌定之)。
三、研習方式:
(一)專業課程:職涯發展與評量、國際職場環境發展與旅遊職業探索達人課程。
(二)新住民二代青年工作經驗分享。
(三)企業參訪。
(四)實作課程。
伍、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6月3日(星期五)止,名額有限,請即早報名。
二、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於活動報名系統進行線上報名(http://goo.gl/EEfKfV),報名成功者本署將於線上進行通知。
(二)紙本收件:下載填寫並列印「報名表(含中文自傳)」並附上「足資證明在學之證明(如學生證或成績單)」及「監護人同意書」(已滿20歲者免附),於活動報到當日交付予工作人員即可。
三、錄取公告:暫定於105年6月13日(星期一)公布於本署全 球資訊網或另行通知。
四、報名學員應配合事項:
1、 配合本研習營課程之培訓、督導、成果發表及接受採訪等相關事宜。
2、 研習期間不可任意請假、遲到及早退,且研習時數需達整體研習時數2/3。
3、 研習營之膳食、保險、講習資料等所需費用,均由本署支付,參加學員之往返交通費及其他個人費用支出,請自行負擔。
陸、預期效益
藉由本計畫之推動,鼓勵新住民家庭善用語言優勢,強化新住民子女母語傳承,並呼籲企業界及社會各界重視新住民第二代育才議題,增加其自信心,提供進入職場前之國際人才,厚植國家競爭力,共創祥和溫馨多元共融社會。
柒、聯絡資訊:(02)2388-9393分機2371 楊小姐。
捌、本計畫內容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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