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25th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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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說明如下:
1.109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且未記有小過以上者。
2.家境清寒或因天災、父母疾病與失業等,致家庭收入中斷,而無力繳納學雜費,且具奮發進取與積極向上,經學校證明屬實者。
3.獲獎者有助學金一萬元整。
校內截止收件:5月25日止。
*申請表請洽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