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試務作業重要調整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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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 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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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 15 十一月 2021 14:16 |
《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試務作業重要調整事項》
一、 |
修訂如遇重大天然災害、傳染病流行或其他重大事故足以影響本次測驗試務相關說明,請參見111學年四技二專考試簡章第2頁考試日期及時程表提醒事項。 |
二、 |
考試科目名稱調整:配合108學年度實施新課綱,修訂四技二專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考試科目。 |
三、 |
修訂「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
(1) |
攜帶動物或昆蟲等之罰則,請參見111學年度四技二專考試簡章第15頁一般注意事項。 |
(2) |
修訂「作答前應先行確認試題本所列之考科是否正確、試題本是否完整,並於試題本封面書寫准考證號碼及姓名」之規定。 |
(3) |
取消「每節考試時,考生應於考生簽名冊上以正楷字體簽署姓名」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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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新增「成績複查後申訴」相關規定。 |
五、 |
修訂「懷孕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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