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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碳」標籤徵選活動 PDF 列印 E-mail
作者是 訓育組   
週五, 02 十月 2009 18:14

 

台灣碳標籤徵選活動

壹、活動宗旨

隨著全球暖化,現今各國無不相繼分析產品由原料取得、製造、運輸、使用、廢棄、處置等階段所消耗物質及能源,換算為二氧化碳排放量(碳足跡),並以碳標籤方式呈現。

本署為提升綠色消費意識,使民眾於採購過程中認識及了解該商品二氧化碳排放量,特舉辦商品碳標籤logo設計徵選活動。該標籤應包括二氧化碳圖示、排放量、核發單位(如Taiwan EPA)等相關資訊,以供宣導及推廣商品碳足跡標示之使用,俾供民眾選購低碳產品,引導邁向低碳社會之路。

貳、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承辦單位: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

參、參選資格

台灣地區各高中(職)以上學生及有興趣之社會人士共同參與。

肆、作品規格

  • (一) 本比賽為響應節能減碳,提倡無紙化作業,各參賽者應先至本署綠色生活資訊網站-碳標籤徵選活動專區(http://greenliving.epa.gov.tw/)進行報名資料登錄及設計理念說明,並將參賽作品以電子檔案上傳。
  • (二) 彩色稿本(15cm×15cm)及黑白稿本(2cm×2cm)之標誌圖各乙式,彩色稿部分請用印刷標準色(CMYK)色彩標示。
  • (三) 圖樣設計需考慮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之產品外包裝、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 (四) 電子檔案格式:創作圖稿部分請附原始檔案jpg檔(300dpi)。原始圖檔請以Corel draw或Illustrator或photoshop等向量繪圖軟體製作,文字請建立外框或轉曲線後,再存檔為CMYK模式之eps 或 ai檔,並設定檔名為:LOGO.eps,提供向量檔;作品解析度需高於300dpi。
  • (五) 檔案名稱應以參賽者姓名為準,例如:林小明LOGO.ai、林小明LOGO.jpg。(上述林小明為參賽者姓名之舉例,實際參賽者須與報名表相同)。

 

伍、收件規定

  • (一)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8年10月23日截止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 (二) 交件方式:至綠色生活資訊網站(http://greenliving.epa.gov.tw)填寫報名表,並將作品圖檔上傳(圖檔大小3M以下,若大於3M請先壓縮圖檔再上傳)。

陸、評選辦法

  • (一) 評選方式:將分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召開評審會議進行參賽作品評比。
  • (二) 評審作業:由具有大眾傳播、環境教育、環保保護等專業背景之專家學者與主辦單位代表擔任評選委員,針對設計理念、創意及整體造型、美感或美觀性、意涵說明及環保相關性之方向評比,選出特優1名、優等2名及佳作2名。
  • (三) 評選標準:以『設計理念40%、創意及整體造型25%、美感或美觀性25%、意涵說明及環保相關性10%』為原則。

柒、得獎名單公布

將於98年11月9日(星期五)前於本署綠色生活資訊網站公布評選獲獎名單,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得獎人,告知活動頒獎日期及領獎相關事宜。

捌、活動獎項:(作品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

  • (一) 特優: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 (二) 優等:2名,每名可得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 (三) 佳作:2名,每名可得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玖、領獎方式:

  • (一) 頒獎典禮預訂98年11月中旬舉行,若未能出席者,請於頒獎典禮次日起至98年11月30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30分~下午5點),至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1號「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領取,並出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現場簽收領取。如無法親自前來領獎,可委託他人代領,代領人需提出個人及得獎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與得獎人自製授權書等文件辦理領取手續。
  • (二) 若有獎項相關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撥打02-27712171分機4183洽詢。
  • (三)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在新臺幣$20,000元(含)以上者,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依規定扣繳20%稅率;得獎人收到通知後,須於指定期限內繳交國稅局繳款書收據聯[紅色聯]、身分證影本及用印後之領獎收據。
  • (四) 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五) 得獎人於2009年11月30日(星期一)後仍未領取者,取消該次得獎資格。

拾、活動洽詢:

     活動網址:綠色生活資訊網(http://greenliving.epa.gov.tw/)

     活動聯絡單位: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

商品碳標籤logo設計徵選活動小組  魏佩如

     電話:02-27712171分機4183

     傳真:02-27764702

     電郵: 這個 E-mail 地址已經被防止灌水惡意程式保護,您需要啟用 Java Script 才能觀看

壹拾壹、注意事項

  • (一) 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參賽表(1)(2)請詳細填寫,否則不予評審。
  • (二) 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
  • (三) 參選者所提供之創作內容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之規定,倘有涉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負法律上責任,並取消其得獎資格。
  • (四) 著作授權:本署擁有刪修權及全權使用,其著作財產權歸本署所有,得以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使用及公開登載等權利。得獎者提供之文字內容本署有權於媒體(含網路電子媒體)發表、出版,且編輯人員基於版面編排需要,有權斟酌刪減文稿字數,並不另支稿酬。
  • (五) 不得以不當手段爭取獲得活動之獎項。經發現違規者,將取消其參加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牌(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 (六)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 (七) 若主辦單位因參賽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加者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
  • (八) 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 (九) 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台灣碳標籤徵選活動參賽表(1)

作    者

 

聯絡電話

(公)          (宅)          (手機)         

聯絡地址

 

e-mail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台灣碳標籤徵選活動參賽表(2)

作品名稱

 

內容介紹

(100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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