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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新型流感停課班級居家學習實施計畫 PDF 列印 E-mail
作者是 體衛組   
週一, 12 十月 2009 11:0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新型流感

停課班級居家學習實施計畫

  • 壹、 依據

一、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因應H1N1新型流感之防疫與停課注意事項暨補充規定。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暨幼稚園因應新型流感停課後學生輔導及補課措施。

  • 貳、 目的:為避免新型流感疫情擴大流傳,確保師生身體健康,並維護停課班級學生受教權益,規劃居家學習計畫。
  • 參、 辦理單位
  •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所屬各級學校(以下簡稱各校)。
  • 肆、 實施對象: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幼稚園於3天內同一班級有2名以上(含2名)學生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流感時停課,該班學生進行是項居家學習。
  • 伍、 實施期間:98學年度第1學期。
  • 陸、 實施原則
  • 一、 學生返校復課後,由教務處統一規劃利用週休二日、寒暑假時段進行補課。
  • 二、 以各校自訂之停課期間學生居家學習配套措施或實施計畫為主,主要由停課各班各科教師擬定停課期間學習進度,以居家學習方式進行。
  • 三、 另以本局建置之數位學習網(http://elearning.tp.edu.tw/)為輔,提供學生居家學習之補充教材。
  • 四、 幼稚園幼兒以居家休息、自主健康管理為原則。
  • 柒、 辦理方式
  • 一、 停課前
  • (一) 各校應於開學前擬訂停課期間學生居家學習配套措施,並於開學後啟動。
  • (二) 停課實施前,任課教師指定停課各班於停課期間之相關自學輔導課程、預習進度、家庭作業、網路學習教材、線上測驗、資料蒐集等方式進行居家學習,可透過班級網頁等隨時掌握學生學習狀況。
  • (三) 學校應建立教師、學生及學生家長學習進度諮詢專線服務,班級導師應建立居家隔離病例學生之個案管理系統。
  • 二、 停課期間

  (一)本局之數位學習網

1.本局建置數位學習網提供居家學習資料,提供學生居家點選學習。

2.數位學習網:停課學生可上網至本局首頁或數位學習網(http://elearning.tp.edu.tw/)點選,進行線上數位學習。

3.數位學習網提供之學習領域

  • (1) 國中小課程:國語、英語、數學、社會、自然等5領域。
  • (2) 高中課程:國文、英文、數學、社會、物理、化學等科目。

(3)高職課程:國文、英文、數學、社會、物理、化學、電子、電機、機械、商業、化工及園藝等科別。

(二)各校部分

1.學校教職員工應照常上班,教師應配合教學聯絡網進行學生生活暨課業輔導。任課教師指定停課各班於停課期間之相關自學輔導課程,並應於學校網頁首頁上設置點選專區。

2.停課班級學生得以e-mail、班級網頁或電話向導師與各任課老師報告學習進度、繳交作業、提出課業問題。各任課教師亦可以e-mail、班級網頁或電話掌握學生學習進度、作業批閱、課業問題解答等。

3.特殊教育學校依部別、學生能力及個別化教育計畫,設計居家學習作業單,交由家長協助學生居家學習,並依學生能力及需求提供各教育階段課程(如有聲書、閱讀書籍)等教材。

4.除上述方式外,各校可依需求自行規劃設計居家學習方式。

  • 捌、 復課後配套措施
  • 一、 復課後課程:停課之班級恢復上課之日,立即銜接停課前之進度繼續上課。
  • 二、 補課:各校得安排於空白課程、課後、週休二日或寒暑假補課。
  • 三、 補考:停課之班級如無法於預定考試日期前完成補課,其段(期末)考試順延(另行命題)或配合全校考試日期縮短命題範圍,由學校召開相關會議決議。
  • 玖、 經費預算:本局、各校所需經費由年度預算項下支應。

 

最近更新在 週一, 12 十月 2009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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