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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第7屆中小學專題式網頁競賽,歡迎同學踴躍參加!(有獎金喔!) PDF 列印 E-mail
作者是 訓育組   
週一, 28 十二月 2009 08:06

一、辦理目的
(一)鼓勵中小學生以專題研究、團隊合作、實地訪查、調查訪問等方式,探索地方人文與環境,並運用網際網路作為表達溝通的工具。
(二)經由網際網路向全球展現臺北市資訊、環境、鄉土教育與地方采風的成果。
(三)結合教育單位、家庭、地方社區與民間企業共同推動資訊、環境、與鄉土教育。
(四)結合資訊、網路教育的內涵,培養未來新世代與全世界接軌的視野與能力,並藉由競賽的過程,深入關心鄉土環境教育,落實中小學校資訊、網路及本土教育教學。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學校: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四、參賽方式
(一)臺北市公私立中小學(含大學附屬中學)之學生,均可在教師指導下自由組隊參賽。
(二)每隊學生至多10名,各校參加隊伍數不限,唯學生每人僅限參加一隊。
(三)各隊學生可以跨班、跨年級組隊,但不可跨校;完全中學之國中部與高中部學生不得混合組隊。
(四)每隊必須由1至3名具有相關專長之成年人擔任指導老師;指導老師不限本校人士,但至少應有1人為參賽學校編制內教師並擔任領隊。
(五)參賽隊伍必須於規定期間內,至本競賽網站(網址為http://cyberfair.tp.edu.tw)完成報名手續。
五、競賽分組
(一)競賽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等三組。
(二)競賽類別
各組隊伍應從下列5大類別主題擇一參賽:
1.人物領袖:介紹名人或明星,如政治人物、作家、藝術家、演員、企業家,或具有特殊事蹟的人物等。
2.社團企業:介紹社團或特殊族群,如志工、樂團、教會、原住民、外籍配偶等,或是地方企業或組織,如政府機關、商店、大眾運輸、電臺等。
3.觀光特產:介紹地方特產特色,如食物、手工藝品、農作物、年節祭典等,或介紹當地觀光景點、歷史古蹟,例如旅遊勝地、廟宇古厝、夜市商圈等。
4.體育藝文:介紹地方音樂、戲曲、舞蹈、美術、書畫等藝文活動,或民俗體育、運動或戶外休閒活動的發展現況等。
5.其他議題:介紹環境教育、生態保育或其他教育相關議題。
(三)注意事項:參賽主題需訂定與臺灣本地有關的題材為限,以臺北市相關議題為優先。

六、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以網頁形式呈現,內容得包括網頁、圖片、動畫、影片等,但必須能以網頁瀏覽器讀取。

(二)作品內容至少應包括:
1.專題簡報網頁:包括研究計畫、內容摘要、隊員基本資料等。
2.專題作品網頁:研究主題、研究內容、過程及結果、研究日誌、心得感想等。
以上內容之呈現方式可自行發揮。
(三)作品中不得包含ASP、PHP或其他伺服器端執行程式,並注意不可有電腦病毒。
(四)作品必須燒錄於光碟繳交,且首頁名稱為index.htm;作品總容量不設限,請慎選檔案內容, 與主題無關檔案請勿放置於作品光碟中,檔案內容安排將納入評分依據。檔案如未依規定命名而造成作品無法正常瀏覽,或檔案名稱無法辨識者,由各隊自行負責。
(五)作品所有內容均應放置於光碟繳交,不得用超連結方式將資料放置於其他網站。

七、競賽時程
(一)報名時間
1. 請於2010年1月1日至 1月31日期間,逕至本競賽網站線上填表報名,將報名表列印並完成核章,免備文於1月31日前送達南港高工圖書資訊處(地址:11579臺北市南港區興中路29號,傳真機:27885154);未於規定時間完成報名之隊伍,其作品不予受理。
2.研究過程中,指導老師、隊員、作品名稱及參賽類別如有異動,得於2010年3月31日以前,重新填寫報名表並完成核章後,送交南港高工圖書資訊處,逾期不予受理。
(二)作品繳交期限
1.專人送件:請於2010年3月31日中午12時前,將作品光碟送達南港高工圖書資訊處。
2.郵寄交件:請於2010年3月31日前寄達南港高工圖書資訊處,日期以郵戳為憑。

為維持競賽公平性,逾期交件一律不予受理。
(三) 作品評審
1.預定於2010年4月8日至4月21日進行評審。
2.預定於2010年4月23日公告成績。

八、評審方式

(一)各隊將作品繳交至承辦學校後,由承辦學校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並將得獎作品公布於網站供中小學師生觀摩。

(二)評分重點包括:

1.研究內容(佔60%):包括研究主題、研究架構、研究過程與實地訪查紀錄、文字組織、內容豐富性、創意及主題內容是否與參賽類別相符等。

2.網頁技術(佔20%):包括網頁架構、美工動畫技術、操作方便性、照片影片等媒體運用之適切性等。

3.其  他(佔20%):包括作品原創性、是否遵守競賽規則、尊重智慧財產權及其他與作品相關事項。

(三)競賽結果僅公布名次,不公布原始分數。

九、獎勵

(一)國小、國中、高中職三組依5大競賽類別評分,各類組分別選出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

第一名:價值5,000元獎品、學生每人獎狀1張;指導教師每人嘉獎2次、 證明狀1張。

第二名:價值2,000元獎品、學生每人獎狀1張;指導教師每人嘉獎2次、 證明狀1張。

第三名:價值1,000元獎品、學生每人獎狀1張;指導教師每人嘉獎2次、 證明狀1張。

佳 作:學生每人獎狀1張;指導教師每人嘉獎1次、證明狀1紙。

指導教師指導超過一隊獲獎,以最高名次給獎,不重複敍獎。

(二)為鼓勵各校踴躍參賽,得獎總隊數以超過參賽隊伍總數之60%為原則;各類組實際獲獎隊數,得由決賽評審依參賽隊數及作品水準作調整。

(三)獲獎隊伍得參加教育局舉辦之資訊相關出國參訪活動甄選。


十、其他

(一)曾於臺北市或臺灣學校網界博覽會獲得前三名之隊伍,不得再以相同作品參加本競賽。各隊得以歷屆獲獎作品之類似主題參賽,但應避免作品內容抄襲或雷同。

(二)參賽作品應為原始創作,參賽隊伍應注意勿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作品中得視實際需要,適度引述他人資料,唯引述資料不宜過多,以免降低作品原創性。
(三)參賽作品中如有引用非參賽學生創作之圖文資料,均須依照下列方式標示圖文出處:
1.網頁中如有引用他人圖片(或影片),應於該圖片(或影片)下方註明來源。

2.網頁中若引用他人音樂,須於同一網頁適當位置,以明顯文字註明來源。

3.網頁中同一段引用他人文章(單一書籍、期刊、報紙等)之原文不得超過50字與他人雷同(含僅修改其中部份文字),且須於同一網頁適當位置,以明顯文字註明出處。

以上作品引用他人資料及標示情形,列為評分重要依據,情節嚴重者,評審得酌予扣分。

(四)參賽作品(包括研究規劃、採訪、問卷調查及分析、攝影、內容撰寫、網頁製作等)均應由參賽學生親自完成;教師及家長以陪同、指導為限。如作品內容有明顯超過學生應有程度者,評審得要求參賽者出席說明。
(五)各隊如對得獎作品有異議,最遲於決賽成績公布後7日內由指導老師具名,以書信或電子郵件檢具相關資料向承辦學校提出檢舉,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六)參賽作品如經檢舉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其他競賽規定,將由評審委員決議予以扣分或取消參賽資格等處分;已得獎隊伍經查證有違規情事,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回收獎金及獎品,參賽者需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七)承辦學校得依本實施計畫訂定競賽相關細則,並於網站公告後實施;主辦單位保有辦理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


十一、聯絡資訊

(一) 承辦學校

臺北市立南港高工 林志展主任      電話:2782-5432#1609

臺北市立南港高工 陳裕修組長(競賽諮詢)電話:2782-5432#1611  傳真:27885154

臺北市立南港高工 陳怡靜老師(網站維護)電話:2782-5432#1612

臺北市立南港高工 林豐慧老師(報名收件)電話:2782-5432#1614

(二) 教育局資訊室  林澤文老師      電話:2571-5741#30

(三)競賽網站 http://cyberfair.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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