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九年臺體盃暨全國冬季長跑紀錄公開賽
競賽規程
•一、 宗 旨:為積極推廣長跑運動,增加比賽經驗,提高長跑技術水準,培養長跑人才。
•二、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教育部、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國立臺灣體育學院。
•四、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體育學院競技運動學系、體育室。
•五、 贊助單位:愛迪達股份有限公司
•六、 競賽日期:中華民國99年02月07日(星期日)14:30開始。
•七、 競賽地點:國立臺灣體育學院田徑場。
•八、 參加資格:凡身心健康且對中、長跑有興趣之中、外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九、 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1.團體報名採網路線上報名(網址: http://163.17.55.5/race/)自99年01月17日(日)起至99年02月01日(一)止。
2.個人報名採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99年02月01日(一)止。
(二)報名手續:1.團體報名請上網完成報名資料之登錄,並請列印書面報名表由負責人(領隊或教練)簽章後,連同報名費(現金貳百元整)以報值掛號逕寄報名地點。
2.個人報名請下載報名表並填妥報名資料後,連同報名費以報值掛號逕寄報名地點。
臺中市雙十路1段16號(國立臺灣體育學院(體育室) 許績勝老師收
逾期、未附報名費恕不受理。
TEL:04-22213108轉1122 手機:0933-838038
FAX:04-22220376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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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費用:每一運動員應繳新台幣貳佰元整(含保險費)。
(四)競賽項目:5000公尺。
(五)競賽分組:
1.高中組:全國公私立高中三年級(含)以下且身心健康者皆可參賽
分甲.高男組、乙.高女組。
2.大專組: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生及碩士生且身心健康者皆可參賽
分丙.大男組、丁.大女組。
3.社會組:上述兩組以外且身心健康者皆可參賽
分戊.社男組、己.社女組。
註:報名高中、大專組者請檢附學生證影本。
•十、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田徑協會頒佈最新田徑比賽規則實施。
•十一、 附 則:
(一)參賽個人(單位)請於規定時間辦理報到,如有錯誤更正事項,請於報到時提出,逾時將不予受理。
(二)賽前檢錄於比賽時間前30分鐘實施。
(三)競賽編配由本會競賽組依參賽人數及參考成績以優劣編排之,請務必填寫參考成績,參賽名冊、競賽時間,預定於02月01日(星期一)將公佈於國立臺灣體育學院網頁http://www.ntcpe.edu.tw/
•十二、 獎勵:
- (一) 獎勵分組:如競賽分組(6組)。
- (二) 視報名人數多寡錄取一至六名頒獎;報名人數三名(含)以上錄取一名頒獎,報名人數六名(含)以上錄取三名頒獎,報名人數十名(含)以上錄取六名頒獎。
- (三) 得獎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牌乙面、愛迪達跑鞋乙雙,獎狀乙紙。
- (四) 得獎各組前四至六名,頒發愛迪達獎品乙份,獎狀乙紙。
- (五) 完賽者皆頒發中華民國田徑協會認可之成績証明書乙紙、以資鼓勵。
- (六) 大會備有五十份愛迪達精美獎品,完賽者可參加抽獎活動;抽獎、頒獎將於最後一組完賽後十分鐘開始穿插進行。
- (七) 所有獎項請現場領取,事後將不補發(寄)。
•十三、 懲罰:
(一)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取消其個人比賽資格。
(二)參賽選手如不服從裁判及行為不檢,經裁判長判決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十四、 申訴:
(一)比賽爭議: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定為終決,不得提出申訴。
(二)合法申訴:填具申訴表(如附表),以書面方式向審判委員提出,並需附繳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整;審判經審判委員會判決申訴無理者,得沒收其保證金。
(三)有關選手參賽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三十分鐘以書面方式向競賽組提出,其他有關競賽上所發生問題,得以口頭提出,但仍須依規定三十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
(四)各項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指導、管理及運動員不得當場質詢裁判。
•十五、 報到:
時間:99年02月07日(日)13:00至14:00
地點:國立臺灣體育學院田徑場大廳。
•十六、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本會得經裁判委員會修訂公佈。
九十九年臺體盃暨全國冬季長跑紀錄公開賽
個人報名表
編 號
(請勿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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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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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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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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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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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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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成績
(請務必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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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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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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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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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年臺體盃暨全國冬季長跑紀錄公開賽切結(同意)書
本人保證資格與身體狀況確實符合競賽各項規定,志願參加「九十九年臺體盃暨全國冬季長跑紀錄公開賽」,特此切結證明。並競賽期間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本人願負全責,一切責任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立志願書人(簽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未滿二十歲者之監護人(簽章):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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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組別:甲.高男組、乙.高女組、丙.大男組、丁.大女組、戊.社男組、己.社女組
2.本表不付使用請自行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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