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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99年寒假期間保護青少年安全實施計畫 PDF 列印 E-mail
作者是 生輔組   
週五, 22 一月 2010 13:27

內政部警政署99年寒假期間保護青少年安全實施計畫

壹、目的

為淨化青少年寒假期間活動空間,截斷不法犯罪誘惑與連結,預防青少年偏差行為及被害事件發生,並結合教育部政府機關及公益團體規劃各項育樂活動及校外聯巡,強化校園安全及提供青少年正當休閒活動,以維護其身心健全發展,全面保護青少年安全。

貳、狀況

一、寒假期間適逢春節假期,青少年易在外遊蕩、流連或有可能涉足妨害身心健康場所,衍生偏差行為及被害事件。

二、寒假期間校園較少監控管制及人員輪值,容易形成治安死角,不僅易遭竊賊入侵行竊或破壞財物,對於返校活動亦缺乏安全防護機制。

三、寒假期間幫派分子常利用網路或對流連遊樂場所之青少年或中輟學生,進行慫恿加入幫派,藉機吸收成員發展組織,壯大勢力。

四、寒假期間學生打工情形普遍,易受誘墮入色情陷阱,從事色情交易行為,或被幫派分子唆使參與討債、圍事、販毒、販賣盜販光碟等不法行為,甚或發生被詐欺受害情事

五、寒假期間若供青少年從事正當休閒活動機會不足,極易發生青少年群聚飆車、吸毒、打架滋事等情事。

參、執行規劃

一、執行期程

99121起至219止,為期30天。

二、執行項目

(一)                預防青少年偏差行為及犯罪被害。

(二)                擴大辦理青少年預防犯罪宣導。

(三)                強化校園安全、校外聯巡工作及青少年保護查察行動。

(四)                結合社福資源規劃青少年育樂活動。

(五)                偵處少年事件。

三、具體作為

(一)預防青少年偏差行為及犯罪被害

1、加強查察誘因場所

(1)    依據警察機關掃蕩毒品工作計畫,針對PUB、電子遊戲場、網路咖啡店、泡沫紅茶店等青少年經常聚集遊樂場所及私人別墅、飯店等隱匿處所,加強布線蒐報取締,有效遏制青少年吸(販)毒。

(2)    規劃執行「春風專案」,加強查察深夜容留青少年、非法提供色情、賭博資訊之網路咖啡店,同時勸導深夜遊蕩青少年返家,交由父母管教。

(3)    查察利用青少年陪侍之聲色場所、取締色情電話廣告,遏制兒童青少年從事性交易,以維護其身心健康。

2、全面協尋中輟生及18歲以下失蹤人口

(1)依據「協尋中途輟學學生通報作業規定」,加強協尋訪視中輟行蹤不明學生,返家團圓過年。

(2)各警察機關主動針對18歲以下失蹤人口積極協尋,預防少年兒童在外遊蕩,沾染惡習或被誘犯罪,並協助其返家。

3、防制幫派吸收青少年

(1)澈底掃除校園附近不良青少年、幫派分子,取締不正當場所及電動玩具店。

(2)持續落實執行「改善校園治安-倡導友善校園,啟動校園掃黑實施計畫」,加強與學校、社區間橫向聯繫,共同防制幫派侵入校園,維護師生安全。

(3)規劃實施不良幫派組合專案搜索臨檢,加強蒐證偵處不良幫派組合分子假借傳統民俗活動吸收青少年學生加入,並對於疑有幫派圍事或經營之場所(如網路咖啡店、PUB等),加強查察取締,將吸收學生入幫之首惡提報治平對象檢肅,瓦解幫派組織。

4、積極防處青少年犯罪

(1)針對夜市、商場等場所,加強巡邏查察,如發現青少年販賣盜版光碟,深入追查幕後利用青少年販賣盜版幫派集團,加強查緝違反著作權法。

(2)擴大執行「順風專案」,於道路、遊樂場所周邊區,針對青少年騎乘機車加強臨檢查察,查尋失竊車輛。

(3)規劃執行「淨網專案」,全力執行網路巡邏,擴大偵辦青少年從事網路色情、性交易、販賣大補帖及幫派活動等案件。

(4)防制飆車暴力事件發生,針對青少年易聚集飆車路段、時間,設路障臨檢,防制競飆賭博或持刀砍人、打架滋事及結夥搶劫(奪)等暴力行為。

5、預防青少年打工被害

淨化廣告內容,避免青少年於求職打工時,因報紙、網站刊登、張貼色情廣告而誤入色情陷阱,加強蒐集查察取締,鼓勵民眾檢舉。

(二)擴大辦理青少年預防犯罪宣導

1、淨化青少年安全活動空間

(1)各警察分局成立預防青少年犯罪宣導團,進入社區從事犯罪預防宣導,會同警勤區佐警共同清查社區治安顧慮場所,改善社區空間。

(2)加強與青少年輔導委員會、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學校、社政及社區之聯繫與協調,共同建立全面性保護青少年網絡及透過社區合作預防青少年偏差行為,建立預警制度。

2、加強辦理青少年預防犯罪宣導

(1)利用各種媒體加強「反詐欺、反吸毒、反飆車、反援交」宣導。

(2)結合社區各項活動機會加強預防青少年犯罪宣導,並與社工、學校訓輔人員組成聯合外展服務,主動至網咖、撞球場、泡沫紅茶等街頭青少年群據點,提供諮詢、轉介及預防犯罪宣導服務。

(三)強化校園安全及校外聯巡工作

1、依據「警察機關強化維護校園安全工作執行計畫」與「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之支援約定事項規定,確實加強校園周邊巡邏勤務,落實學校暴力事件通報、校園訪視工作。

2、配合推動整合性強化作為與展開學生遊蕩區域威力清查,有效防制校園暴力、霸凌及學生藥物濫用,發揮「縣(市)校安會報」與「分區校安會報」之地方校園安全聯繫通報處理運作機制功能,全面淨化校園治安,落實維護校園安全工作。

3、結合直轄市政府教育局軍訓室及各縣(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協調轄屬高中職校、國民中學學務人員(生教組長),共同組成聯合巡查小組,針對藥物濫用、涉入幫派、暴力行為、出入不正當或特種營業場所(賭博電玩、特種咖啡茶室、酒家、舞廳)、公共遊樂場所夜間容留兒童及少年飆車行為,強化校外聯巡工作,加強勸導、取締、查察。

4、各警察局應加強寒假期間校園防竊作為宣導及聯繫機制,除宣導各級學校對貴重器材增加防竊保全設備,嚴格管制人員進出,以增加行竊困難度及防止不明人士進入校園活動外,設立與校方警衛或值日人員緊急連絡窗口,主動洽詢瞭解有無需要協助處理,以加強聯繫機制,消弭治安顧慮場所。

(四)結合社福資源規劃青少年育樂活動

1、舉辦各類運動休閒活動,鼓勵青少年及父母踴躍參與活動

、結合民間組織舉辦青少年健康、關懷本土生態、文化藝術、生活體驗學習等休閒活動

、發動青少年志工隊,投入社區關懷獨居老人、殘障等弱勢團體之公共服務。

(五)全國同步實施青少年保護查察行動

1、由本署規劃於99121(寒假首日)22時至翌日2時及992522時至翌日2時(春安工作首日)全國同步實施青少年保護查察行動。

、各警察局另依轄區特性及治安狀況自行選擇時段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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