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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惠文化季---弘揚母愛表孝心.慈悲教化念恩情全國孝悌楷模選拔與表揚活動企畫書 PDF 列印 E-mail
作者是 訓育組   
週四, 18 三月 2010 21:40

松山慈惠堂2010慈惠文化季

弘揚母愛表孝心.慈悲教化念恩情

全國孝悌楷模選拔與表揚活動企畫書

壹、活動宗旨:

  • 一、 為復興中華文化,弘揚固有倫理道德,提昇社會人文精神,透過孝悌楷模表揚活動,形塑孝悌人文教育典範。
  • 二、 鼓勵青少年重視傳統倫理,長上盡孝、同儕友愛、社會感恩,促進社會祥和溫馨、提升人文價值與意涵。
  • 三、 鼓勵青少年均衡發展,發揮見賢思齊之影響,培養篤實踐履之學習典範。

貳、選拔對象:以高中職在學之青少年學生為主要推薦甄選對象,參加選拔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項:

  • 一、 倡行孝道、實踐孝悌,其具體事蹟,足為導正社會不良風氣者。
  • 二、 父母、親長久病,能長期日夜躬親和顏悅色侍奉湯藥,細心照顧起居生 活,經其父母、周遭親友及鄰居證實者。
  • 三、 失依、失怙、父母親長久病,但能孝順勤勉,工讀幫助維持家計、照顧弟妹、事蹟昭彰確實者。(如屬政府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可檢齊證明文件,並有持續行孝之具體事蹟)。
  • 四、 三代同堂(含)以上,晚輩能恭敬孝順照顧長輩起居生活無微不至,確有實據可為社會楷模者。
  • 五、 友愛兄弟姐妹,能幫助其克服困難,有具體事實,足以證明其堪為社會楷模者。
  • 六、 其他優良事蹟具體昭彰,確實堪為人楷模之孝悌事蹟者。

參、獎勵:

  • 一、 預計錄取孝悌楷模若干名,每名頒發獎座乙座、獎金與獎品乙份,並定於民國99年5月2日晚上6:30假臺北小巨蛋展演場,邀請中央行政首長或社會賢達予以頒獎,以電視實況轉播之方式公開表揚,彰顯受獎人之孝行價值與精神。
  • 二、 擬將獲選本年度孝悌楷模之優良事蹟撰寫彙集成冊,以供全國為孝行典範。

 

肆、推薦方式:由本堂函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轉函各所屬機關各公私立高中職學校,以推薦符合相關條件對象。請填寫本企畫書所附之「2010慈惠文化季全國孝悌楷模選拔孝行事蹟推薦表」,填妥後,並請附上相關証明文件,以掛號之方式郵寄至:「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51巷33號、松山慈惠堂孝悌楷模甄選工作小組收」、或電子郵件的形式,電郵至以下電子郵箱: 這個 E-mail 地址已經被防止灌水惡意程式保護,您需要啟用 Java Script 才能觀看 ,標題註明「2010慈惠文化季孝悌楷模推薦」即可。其推薦文件內容格式如下:

 

  • 一、 「2010慈惠文化季全國孝悌楷模選拔孝行事蹟推薦表」:本表必填,為本企畫書文未所附,並條列、分段其重要孝悌事蹟之大意。
  • 二、 承上,如限於篇富而未盡詳實者,可再另附說明文件,具體敘述其孝悌事蹟,亦可佐以相片數幀說明,格式不拘。
  • 三、 請附受推薦者現行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或電子檔案),無則不予受理。
  • 四、 足資證明其孝悌事蹟文件影本(如無則免)。
  • 五、 本人半身近照一張(必需)及有關孝悌事蹟照片若干張(如無則免)。(請於照片背面註明主題及姓名)

 

伍、評審:本案分為初審及複審。

 

  • 一、 初審:由各推薦單位第一階段審查,敬請擇優推薦。
  • 二、 複審:由本堂邀請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甄選委員若干人,召開審查會進行評審。對所推薦之候選人,若認為有需要時,得就其家庭狀況、生活言行及請獎事蹟,派員訪問瞭解,搜集資料,提交評審會議,寧缺勿濫,並於規定時間內,將複審結果連同有關資料,向2010慈惠文化季籌備委員會進行彙報。

 

 

陸、推薦日期:自即日起至99年4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

 

柒、評審與公佈:預定99年4月15日前完成複審工作。並於98年4月15日於松山慈惠堂網站(http://www.sstht.org.tw)公佈得獎人名單。

 

捌、頒獎日期:預定於民國99年5月2日晚上6:30假臺北小巨蛋展演場,邀請中央行政首長或社會賢達予以頒獎,以資表揚。

 

玖、辦理單位:松山慈惠堂

堂址: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51巷33號。

               聯絡人:黃鎮國

               電  話:02-27261735 分機205

               傳  真:02-2726-8443

 

拾、附則: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則以2010慈惠文化季籌委會之決議辦理。

 

拾臺、網際網路相關訊息,請詳見本堂網站:http://www.sstht.org.tw,點選「最新活動」閱讀。

 

拾貳、本企畫書及推薦表電子檔可至本堂網站:http://www.sstht.org.tw,點選「檔案下載」下載。

 

 


2010慈惠文化季全國孝悌楷模選拔孝行事蹟推薦表

 

序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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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壹張

姓    名

 

性 別

□ 男    □ 女

住    址

 

電    話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就讀學校

 

孝悌受獎紀錄

 

 

 

 

推薦單位

 

推 薦 人

 

聯絡電話

(O)

(H)

具     體     孝     行     事     蹟  ( 請 條 列 式 舉 例 )

 

 

 

 

 

 

 

 

 

 

 

 

 

 

           

註:本表如不敷使用可影印延伸,請於99年4月10日前受理推薦,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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