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 體衛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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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二, 30 三月 2010 16:28 |
臺北市私立喬治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九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捐血實施計畫
一、目的:
(一)鼓勵同學與學校教職員工響應「捐血一袋,救人一命」活動,提倡捐血益處,藉由捐血增進代謝,維持健康,並能幫助他人,既助人而利己。
(二)提升喬治與社區、社會連結,達到社會責任以回饋社區與社會。
二、參與對象:
- (一) 年齡:年滿17歲以上(82年次);未滿17歲者,視其體能狀況,並經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 (二) 體重:女性應四十五公斤以上,男性應五十公斤以上。
-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暫緩捐血:
- 1. 大手術未滿一年或一年內曾接受輸血者。
- 2. 四星期內曾接種麻疹、德國麻疹、腮腺炎及小兒麻痺(口服)等活性減毒疫苗者。
- 3. 六個月內曾罹患肝炎或密切接觸肝炎病患者。
- 4. 現患梅毒、活動性結核病、糖尿病、心臟病、消化道潰瘍出血、高血壓、腎臟病、哮喘、感冒、急性感染、傳染病、過敏病症者。
- 5. 自瘧疾疫區回國一年內或曾在三年內罹患瘧疾者。
- 6. 曾在七十二小時內拔牙者。
- 7. B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呈陽性反應者。C型肝炎病毒抗體檢查呈陽性反應者。
- 8. 民國六十九年至八十五年間曾在英國輸血或曾至英國旅遊或居留時間合計超過三個月者,或民國六十九年以後曾於歐洲旅遊或居留時間合計超過五年者。
- 9. 經通報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疑似或可能病例,於治療痊癒後,未逾三個月內者。曾與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疑似或可能病例密切接觸,於最後接觸日起一個月內者。
- 10. 自有地區性傳播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之地區回國後一個月內者。
- 11. 自西尼羅病毒流行區離境日起一個月內者。
- 12. 懷疑自己感染愛滋病毒者或二年內曾與可能感染愛滋病毒者發生性行為者。
- 13. 一年內曾從事危險性行為或曾罹患性病(梅毒、淋病、披衣菌、生殖器皰疹、軟性下疳、尖型濕疣等)者。
- 14. 一年內曾刺青者。
三、實施方式:
(一)體衛組聯繫捐血車於04/08(四)至本校。
(二)由各班導師配合體衛組於活動前宣導捐血活動及益處,並於當天加強
宣導。
(三)由同學與本校教職員同仁符合資格者,自行參與捐血活動,並給予參
與同學獎勵。
四、活動時間:04月08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五、活動地點:第二校區回收場前,共兩台捐血車到校。
七、獎懲:捐血250c.c.同學記小功乙支;捐血500c.c.同學記小功兩支。
八、辦法:奉校長核可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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