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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99年度青年暑期社區工讀計畫 PDF 列印 E-mail
作者是 訓育組   
週日, 09 五月 2010 22:47

壹、緣起

為增進青年瞭解職場、即早規劃職涯,本會規劃青年體驗職場的方式極為多樣,包括公部門、私部門及第三部門,95年至98年度開拓以在地社區作為職場體驗新領域,持續辦理大專生暑期社區產業工讀計畫。社區內有很多非營利組織,為促進地方永續發展而努力不懈,帶來新的空間及生命,這些變化產生新的工作需求,提供新的就業機會;對於這塊方興未艾的新興職場,需要具有創新、活力的青年投入,而推動的關鍵即是鼓勵青年實際體驗、親身參與、注入鮮活的生命力,以促進地方活化及社區永續發展。

行政院推動六大新興產業發展,創造下一波產業契機,本會於此理念之下擴展醫療照顧的精神,將社會福利服務納入本計畫99年度內容。此外,本會於98年度配合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推動「大專畢業生至非營利組織職場實習方案」的執行過程中,發現許多青年參與之後,對於社會福利服務領域產生興趣。因此99年度本計畫除了原本社區產業工讀領域,特地將社會福利服務範疇納入,讓青年在學階段即有機會了解社會福利機構的工作性質,進而成為畢業後選擇職業的選項。

為使職涯規劃的觀念向下扎根,本計畫開放高中職在校學生參與,於暑假期間接觸職場環境,並建立職涯發展的觀念。本計畫希望藉由提供青年有學習性、安全性、參與性之工作實務體驗機會,利用暑期參與地方產業與社會福利服務工讀,一方面從體驗中充實實務工作經驗,加強職場事務能力,進而對社區產業及社會福利服務產生關懷、興趣與認同,促進未來返鄉就業或創業的意願;另一方面以所學專業知能、創意活力,協助社區產業與社會福利機構,促進社會成為永續成長的優質環境。

貳、計畫目標

一、提供青年參與在地產業發展、社會福利服務相關計畫,以社區產業及社會福利機構作為職場體驗之暑假工讀機會,提高未來返鄉就業或創業意願。

二、提供社區產業、社會福利服務發展所需要具有創意與活力的青年人力資源,促進未來就業市場的多元化。

參、計畫策略

一、本計畫定位在社區產業與社會福利服務發展面向之青年人力支援協助。

二、工讀機會及內容,以促進地方產業或社會福利服務發展之非營利機構為範圍。

三、工讀生薪資補助,本會全額補助非營利組織一個月新台幣18,000元。

四、本計畫提供之工讀人數,包含本會遊學台灣專案(含壯遊點),計600個工讀名額。

肆、社區工讀的場域

工讀場域包括:社區產業、社會福利服務工讀內容

 一、社區產業

(一)社區文化產業、特色文化加值產業、發展地方農業產業文化

(二)地方特色暨社區小企業、發展地方料理特產

(三)社區商業設計輔導、地方產業永續機制建構

(四)社區媒體行銷、地方小鎮振興

(五)發展休閒農業、觀光客倍增計畫-套裝旅遊路線

(六)蔬果吉園圃標章推廣與輔導、綠色商業推廣

(七)有機農業經營、有機米產銷經營輔導

(八)其他與促進在地產業發展工作有關者

(九)遊學台灣專案:申請本會遊學台灣(含壯遊點)之單位可申請本計畫,相關申請及審核作業等,請依照本計畫規定辦理。

     二、社會福利服務:全國進行社會福利服務之社會福利機構

伍、計畫期程

993月至12月實施,主要期程包括:宣導期3-6月、媒合期5-6月、工讀時間76日至820日止(共1.5個月)、關懷期7-8月。

陸、實施地點

全國各社區或社會福利機構,本會得依區域發展及提案情形綜合考量。

柒、實施對象

一、提案單位:

()依法登記立案之非營利組織,且從事促進在地產業發展或社會福利服務者。將以單位的提案計畫性質,來區隔為社區產業或社會福利服務的分類。

()提案單位結合當地大專校院、區域性或專業性團體協力參與者,優先核給名額。

()提案單位需有專人督導工讀學生。若提供工讀學生勞保與其他福利,將優先核給名額(加入勞保之單位於提案申請時,請檢附勞工保險收據或單位投保清冊

()每一提案單位最多僅能就社區產業、社會福利服務各提一項計畫(不能於社區產業提案兩項以上計畫,亦不得於社會福利服務提案兩項以上計畫),每個單位最多核給5個工讀名額。

()計畫性質為社會福利服務之單位,須自行負責配合社會福利相關法令規定進用工讀生。

()同質性案件之工讀人力薪資補助不得重複向本會及其他機關申請,如重複申請,應將原補助經費繳回外,且於二年內不得向本會提出申請。

  (七)工讀內容應具學習性,請避免例行性的行政庶務、文書、資料處理等工作內容。

二、工讀學生:

 ()滿16歲以上、30歲以下,教育部立案認可之國內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含延畢生、應屆考上大專校院或研究所者)。16歲以上未滿20歲之學生,需由法定代理人同意及簽訂工讀契約。

 ()在學學生須檢附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應屆考上大專校院或研究所者須檢附錄取/入學通知單。

 ()符合用人單位所列科系所及專長能力者。

 ()用人單位之理事長、總幹事、執行長、理監事、相關領導幹部或相同職務者,及其配偶、三親等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計畫工讀生。

    ()曾參加本計畫2次以上的學生(95年至98年完成工讀者)不得再參加,但中低收入戶(須能出示鄉鎮市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身心障礙、原住民者除外。

    ()若工讀學生將本工讀做為學校實習學分,本會將撤銷資格,不予核撥工讀薪資。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且有證明者,建議用人單位得優先進用:

1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或急需經濟援助之特殊境遇者。

2、曾參加志願服務、社區營造、公共參與、服務性社團者。     

捌、申請程序

一、申請期限:提案單位993-4月,工讀學生995-6月。

二、申請文件:

() 提案單位:

1非營利組織之設立許可證明、章程影本。

2、填寫用人單位基本資料表,及進用工讀學生人力運用說明表。

3加入勞保之單位請檢附勞工保險收據或單位投保清冊。

()工讀學生:於本會「RICH職場體驗網」註冊及投遞履歷。

三、單位申請受理程序:提案單位請於「RICH職場體驗網」登錄填寫,並寄送紙本至專案協力群進行資格審查,未通過者,將不送審查小組續審工讀用人計畫書。

玖、工讀薪資及待遇

一、服務滿一個月薪資至少新台幣18,000元(76-85日計為一個月,86-20日計為0.5個月),工讀單位可依營運狀況自行提撥更高之薪資給付金額,或依工讀績效表現提供紅利獎金等。工讀期間有請假、缺席,致工作日數未達整月者,薪資計算公式如下:如一個月薪資18,000元,即18,000元-【18,000/31(約580元)×請假日數】=整月可領取之薪資。

二、工讀生於工讀期間之膳宿、交通事宜自行處理,用人單位亦得視工作實際需要,提供相關經費補助或其他必要協助。

三、在離島工讀之學生,如需從離島往返本島參與本會辦理本計畫之職前講習或成果分享會與競賽,本會提供直接往返之來回機票或船票全額補助(不含其他繞行交通費用,需檢具票根,並以活動當天為原則,如因配合參與當日活動時間所限,致已無上述交通工具可供搭乘,經報備專案協力群同意後,得放寬至前或後各一天。)但參加成果分享會後不再回離島工作者,則不提供補助。如為具有低收入戶證明之工讀學生,跨縣市參與本計畫職前講習或成果分享會者,本會則提供直接往返之火車或客運之全額補助(不含其他交通工具費用,需檢具票根,票根時間同上述規定。)

四、勞保及勞退部分,由各提案單位依法自行辦理提撥事宜;本會將提供工讀學生平安意外險。

五、工讀期間,工讀學生需參與主辦單位及用人單位辦理與核定計畫相關之訓練(含職前與在職),其訓練期間視同正式工讀,應給予公假,並給付工讀薪資,但訓練時間、次數與方式,除本計畫公辦之職前講習外,其餘均須先於計畫書內述明,如需更動,應提前通知專案協力群並經本會同意。

六、若為從事遊學台灣(含壯遊點)專案之工讀學生,除須另參與其專案之工作培訓外,另於工讀期間(7/6-8/20)之外,如該服務場域之組織有遊學台灣之行程尚需出團,工讀學生需配合擔任該梯隊之生活輔導員,額外所需薪資、交通及隨團費用等由該服務場域之組織支付。

七、工讀期間若遇颱風等天災,依據各地縣市政府公告之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規定辦理。工讀學生若受困災區而無法繼續工讀,則薪資計算至脫困為止;災區單位若欲變更計畫為救災,需向主辦單位及專案協力群報備,則工讀內容則可放寬,不受限於與社區產業或社會福利服務有關。

拾、任務分工

一、本會:

() 計畫擬訂、修正、解釋、經費控管及核銷。

() 統籌規劃推動與協調。

() 召開諮詢、審查、協商會議。

() 核定本案各項執行計畫。

 

 

二、專案協力群:由本會公告評選最優勝廠商,負責-

() 設立專案管理中心,除計畫主持人外,不得高於3位全職人力專任本計畫,可安排數位工讀生(需於RICH職場體驗網刊登工讀職缺),共同辦理下列工作:

1、辦理行政前置作業:

          1)整體執行企劃,製作相關表單。

2)擬定用人單位申請及應辦理事項須知工讀學生申請及參加須知,及製訂工讀證明格式、工讀心得報告表格式、契約範式。

2、整體宣導:

 1)製作各項文宣,分別針對用人單位及學生進行宣導。

2)工讀前後各三種以上媒體露出,並結合相關免費媒體資源,以多元管道方式曝光。每週需回報本會新聞露出報表。

3)辦理提案單位分區宣導說明會。

4)辦理媒合啟動記者會,廣邀各界媒體報導、新聞露出。

           3、徵選媒合作業:

            1)徵求、受理、彙整提案,辦理資格審查。

            2)網頁資料維新,登錄公告、協助安排媒合作業、學生資格審查,彙整工讀名單報送本會核備。

           4、工讀關懷:

            1)設立統一服務專線及申訴處理流程,提供用人單位及學生相關協助、處理抱怨與申訴案件。

2)進行工讀學生全面性電話關懷服務。

            3)安排期中訪視(每次1-2位審查小組委員、專案協力群及本會人員)。           

           5、行政配合:

1)規劃、辦理分區之公辦職前講習、成果分享會,並彙整課程及會議實錄(不含遊學台灣專案辦理之培訓)。

2)辦理審查、協商、訪視協調、期末檢討等各項會議或座談之幕僚作業,並協助成立審查小組,依北中南東區域提供審查暨訪視委員建議名單至少16人(每區至少4人),供本會參酌。

3)彙整、請領、發放、結報用人單位申請之工讀薪資。

4)處理離島及低收入戶工讀學生參與本會主辦之職前講習、成果分享會與成果競賽之交通補助,以及統一辦理工讀學生平安意外險。平安意外險保費因計算複雜,為簡化流程,請專案協力群先行墊支,工讀結束結算保費後實報實銷,與第三期款併同請領。

5)建立品管指標、設計本年度工讀學生及用人單位問卷調查及統計分析。

 6)辦理學生成果競賽,發表形式可分類如一般組跟影片組兩類。成果競賽內容係由學生自行將工讀過程製作各種形式之紀錄,發表競賽後經由審查小組遴選優秀作品,頒予獲獎學生獎勵金。

 8)製作工讀成果特刊,版面規格尺寸至少為B5以上。

 9)相關成果、檢討報告彙整及工讀用人單位資料催收。

10)其他相關行政支援服務與資料彙報工作,並每周定期提報工作進度,隨時配合本會需求,提供相關統計報表及文件。撰寫各場會議紀錄,經計畫主持人修正確認後提交本會審查。

11配合與「RICH職場體驗網」網站建置及廣宣維運專案協力群之間,建立互助之夥伴關係.溝通協調聯繫相關業務;網站管理者並需簽署保密切結書繳交本會。需充實網站計畫專區,並管理部落格,整年度文章不得少於15篇,活動照片隨時補充。需輔導用人單位使用計畫專區部落格。

12)本會得視業務需要,要求專案協力群派駐本會一人,辦理各項工作。點人員於本會產生之相關公務費用,如電話費等,得就契約價金之雜支費用內支付。

()職前講習

1邀請相關專家講授社區產業、社會福利服務認識之課程(得視兩者工讀學生人數多寡,適時分組上課),並邀請實務界專家或曾經參與過之工讀學生,講授及分享「職場態度及工讀倫理」(此課程需加強職場人際溝通之內容)等,以及由專案協力群進行本計畫及參與相關權益說明。本會保留師資之審核及決定權。

2、課程內容應事先徵得聘請之講座同意錄音,以利彙整後製文字實錄,必要時可將該講題實錄公開放置於本會相關網頁兩年。

3、需安排0.5小時「小組討論」,由各用人單位與工讀學生互相溝通、交流,增加對彼此以及計畫執行重點的瞭解。

 ()聯繫協調各用人單位、工讀學生與RICH承辦廠商,安排媒合工作推動,並擬定用人單位需遵守之規範及應提報之資料項目。

       (四)辦理本計畫9598年度執行效益評估研究:

     專案協力群需洽詢1位研究主持人,及1位碩士班研究生擔任兼任研究助理;經費編列依據本會委託研究經費編列標準表編列。

 

三、用人單位:

()提供工讀學習環境,進行面試並回報進用情況。

()清楚向工讀學生說明工資、工時、勞保、勞退、福利、智慧財產權等權利義務,並簽訂契約(工讀契約書定型稿由本會提供)。

()辦理講習、工作說明,引導工讀學生認識工作環境、夥伴,並設專人督導管理工讀學生,定期召開檢討會議並做成記錄。工讀結束後,發放工作(讀)服務證明。

()與工讀學生共同參與公辦之職前講習、成果分享會。須清楚告知工讀學生職前講習之重要性,若學生無故缺席,主辦單位保留取消補助用人單位該名員額之權利。

()按時申請、發放工讀薪資、辦理工讀學生所得稅扣繳事宜,並需依法辦理勞保、勞退提撥事宜。(工讀薪資必須於812日及827日前,自行將76-8月5整月份及8月6-20日半個月之工讀薪資匯入學生帳戶。)

()配合專案協力群之訪視安排、協助學生辦理成果競賽、配合紀錄片拍攝、配合本計畫95年至98年執行效益評估之調查研究作業。

()繳交結案報告等資料。

       (八)用人單位需負責審查工讀學生資格,若工讀學生不符合計畫訂定之資格,或單位有違反本計畫規定與精神之事項時,將撤銷該名額,不予核撥工讀薪資;但用人單位仍須依學生實際工讀時數核發薪資(將工讀作為實習學分者,請依各校實習規定辦理)。

       (九)若工讀學生係為非本計畫核定之組織工作,本會不予核撥工讀薪資;但用人單位仍須依學生實際工讀時數核發薪資。

       (十)用人單位若未按照核給之計畫與職缺工作執行,或未配合訪視、繳交結案報告、未設專人督導管理工讀學生等情事;主辦單位將視情節嚴重性,若來年提案將不核給或減列名額。

四、工讀學生:

()必須參加公辦職前講習、成果分享會,若無故缺席,本會保留取消工讀資格之權利。職前講習請假、缺課學生必須補聽錄音帶或閱讀文字實錄後,限期繳交每堂課500字心得。

()工讀報到時,繳交學生證明等影本、個人存摺封面影本提供給用人單位。

()遵守用人單位相關規範,準時出勤。

()每週填寫工作週誌,並於期末填寫問卷,於成果分享會時繳交。

()協助配合專案協力群之訪視安排、紀錄片拍攝、本計畫95年至98年執行效益評估之調查研究作業。

()報名成果競賽作品相關內容,需符合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規定。

()提供工讀心得報告表二份,一份為1000字以上詳細心得,一份為140字以內簡要心得,提供本會宣導使用(含電子檔、並需附工讀期間相關相片)。

五、RICH職場體驗網建置承辦廠商:

()與本計畫相關之網站功能設計與資料維護、更新。

()提供線上媒合相關支援與服務。

拾壹、預期效益

一、開拓社區產業社會福利服務職場,增加青年接觸多元職場機會,協助青年建立職涯目標及方向。

二、提供青年從工讀當中,學習人際相處、團隊合作、獨立、敬業精神,學以活用,強化終身學習及就業競爭力。

三、99年度預定工讀學生名額600名。

拾貳、督導考核

一、專案協力群專不定期電話關懷,並安排審查暨訪視委員進行期中訪視。

二、設計用人單位、工讀學生問卷各一種,透過統計分析,瞭解執行狀況。

三、召開期末檢討會議及辦理分區成果分享會,交換改進意見。

拾參、經費預算

一、本計畫預算由本會99年度「辦理青年職能開發輔導工作-業務費」項下支應。

二、項目包括:專案協力群委辦費、規劃執行費、工讀薪資補助費、工讀學生平安意外險保費。

拾肆、計畫期程

    專案協力群執行期間於決標日起至991215日止。

拾伍、備註

本計畫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最近更新在 週三, 26 五月 2010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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