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福隆沙雕藝術季─沙雕創作比賽
活動報名簡章
一、參加辦法:
(一)報名單位: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二)報名日期:5月4日起至5月29日止(郵戳為憑)
(三)比賽地點:福隆沙灘
(四)報名辦法:
1.請先至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下載報名簡章。
2.報名隊伍需繳交沙雕創作設計圖一份(A4大小;需附主題說明文字)
3.填妥簡章相關資料後,連同創作設計圖以「掛號」寄至:228臺北縣貢寮鄉福隆村興隆街36號 遊憩課 簡郁恆先生收。(請註明「沙雕比賽」)
4.請於手續完成後2天(郵寄者需自行衡量到件時間),電洽02-24991210福隆遊客中心確認。
二、比賽方式:
(一)第一階段評選:
1.第一階段評選依據作品設計圖之主題創意(25%)、構圖造型(25%)、製作可行性(20%)及參加人員資歷(30%)等,遴選前20組團隊進入決賽。(如有特殊資歷,請檢附證明文件)
2.評選時間:99年5月31日。
3.評選結果於99年5月31日下午17時公佈於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並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進入決賽隊伍參加99年6月5~6日比賽。
(二)第二階段決賽:
1.比賽日期:99年6月5~6日(週六、日)。
2.比賽時間:99年6月5日(上午10:00~下午17:00)至6日(08:30~12:00止)。
3.評審時間:99年6月6日13:00~15:00(各隊推派隊員一人作3~5分鐘的作品解說)
4.成績公佈:99年6月6日16:00(隨即進行頒獎儀式)
5.評審標準:
● 創意30%
● 構圖造型和藝術20%
● 製作品質30%
● 週圍整潔及環保意識10%
● 作品解釋10%
6.錄取獎項及名額:
★ 第一名:取1名、獎金$60,000元、獎狀乙只
★ 第二名:取1名、獎金$30,000元、獎狀乙只
★ 第三名:取1名、獎金$10,000元、獎狀乙只
★ 佳作獎:取2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只
★ 參加獎:參加者完成作品後,每人均可獲紀念品1份。
三、比賽規則:
(一)參加人員:需年滿16歲,以團隊組合為主,每隊至少3人、最多5人。
(二)施作範圍:每件作品施作大小2-3公尺、高度至少1.2公尺(在指定區參賽者自行圍成施作區)。
(三)作品主題:不拘(以能展現東北角海洋生態或風光主題為佳)
(四)作品規範:以現場之沙做創作,不得再綴以樹枝、塑膠、…等其他裝飾品,不可使用黏劑,力求環保。
(五)施作工具:各隊需自行準備。
(六)交通食宿:活動期間,各參賽隊伍人員之交通、住宿請自行準備;主辦單位提供兩日午餐及礦泉水。
2010福隆沙雕藝術季
== 沙雕比賽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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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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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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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主辦單位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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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 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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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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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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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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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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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 員 姓 名 (含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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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團隊或人員簡歷:
二、沙雕比賽作品介紹:
● 主 題:
● 內容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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