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度臺北市大安區、文山區高中校際體育交流活動-女子排球賽競賽規程 |
|
|
|
作者是 體衛組
|
週三, 13 十月 2010 15:21 |
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99年度臺北市大安區、文山區高中(職)群組學校 校際體育交流活動-女子排球賽競賽規程
一、 依 據: (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1.24.30北市教七字第09133429300號函頒「臺北市學校體育發展方案群組學校校際體育交流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 99年度臺北市大安區、文山區高中(職)群組學校校際體育交流活動實施計畫。 二、 主 旨: (一) 發展校際排球運動交流活動,帶動校園排球運動風氣。 (二) 培養學生排球運動興趣及增進學生體適能,養成終身運動習慣。 (三) 提升學校整體排球運動水準,進而發掘與培養優秀排球運動人才。 三、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 五、 參加單位:臺北市文山區、大安區高中(職)群組學校。 六、 參加資格:以班級或社團組隊參賽,並於99學年度第1學期在籍學生均可參加。 七、 活動日期:99年10月26日(星期二)。 八、 活動地點:本校活動中心四樓。 九、 競賽制度:依報名隊數之多寡決定賽制安排並以抽籤方式決定分組(本項賽事不記名次)。 十、 報名辦法: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10月2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 報名方式:請將填妥之報名表傳真至本校體育組或E-mail:
這個 E-mail 地址已經被防止灌水惡意程式保護,您需要啟用 Java Script 才能觀看
Fax:(02)2239-7283 體育組 聯絡電話: (02) 2230-9585轉121 十一、 領隊會議: (一) 時間:99年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時。 (二) 地點:本校體育組舉行(不另行通知),未出席單位由承辦單位代理抽籤。 十二、 競賽規程: (一) 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排球規則。 (二) 比賽特別規定: 1. 比賽採三局二勝制。 2. 每局採25分制,決勝局(第三局)先獲15分並領先對隊2分為勝。 3. 進行第三局比賽至領先隊伍得到8分後,雙方須交換場地。 十三、 球員服裝:參賽隊伍可自備正式比賽之球衣(需有球衣號碼)或穿著相同款式之運動服,由本校提供號碼衣。若遇自備之球衣底色相同時,則以猜拳方式選定一隊,加穿本校提供之號碼衣。 十四、 獎 勵:獲勝之隊伍頒發獎品乙份。 十五、 附 則: (一) 球員須攜帶學生證備查。 (二) 參加費用自理。 (三) 請在活動前20分鐘報到並領取球員登錄名單,並在賽前10分鐘繳回。若比賽超過10分鐘仍未報到,以棄權論。 十六、 活動經費:本次活動所需經費由教育局補助。 十七、 本競賽規程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99年度臺北市大安、文山區高中(職)群組學校 校際體育交流活動-女子排球報名表
學校名稱: 領 隊: 教 練: 管 理: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信箱: 隊員姓名: 背號 球員姓名 學號 備註
|
最近更新在 週三, 13 十月 2010 1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