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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詞曲創作比賽,比賽開始囉! PDF 列印 E-mail
作者是 輔導室   
週四, 25 十一月 2010 11:03

實施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行組隊報名參加。

實施方式:

  一、參賽人數:每支參賽隊伍人數不得超過三人

二、參賽歌詞曲創作規定:

   1.樂曲長度:長度三分鐘以上,不得超過五分鐘

   2.必須包括歌曲與歌詞

   3.伴奏樂器:不限定項目與樣數

   4.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原創,且未曾於其他公開比賽中發表。

   5.參加者把完成的詞曲寫在A4大小的五線譜上,並將作品錄製於CD

三、作品投稿方法:

   1.作品CDCD上用油性筆標明參賽校名、參賽者姓名、參賽歌曲名稱)連同填

妥的報名表格(如附件)郵寄到台南市光華女子高級中學,並請註明參加性別

平等教育詞曲創作競賽。

   2.郵寄地址:70146台南市東區勝利路41號。

四、投稿日期:即日起至991223(星期四)止。(請一律用郵局寄送,以郵戳為憑)。

聯絡單位:臺南市私立光華女中諮商中心黃玫穎主任、謝坤霖老師

              電話:06-2386501213

評審方式:

   1.由承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

   2.評審標準:原創性(25%)、作曲(25%)、歌詞創意與性別概念省思力(50%)

優勝公布日期:991231,公告於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資訊網輔導工作網性別平等教育資訊網」

優勝獎勵:遴選成績優秀者給予獎勵,若作品不足得依評審團意見從缺。

一、特優三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及獎狀乙張。

二、優等五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及獎狀乙張。

三、甲等十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及獎狀乙張。

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賽作品一經遞交,概不發還,所有參賽得獎作品版權歸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所有,主辦單位並擁有將作品複製或作發表、出版、展覽、宣傳或運用於其他教育目的等用途之權利。不再個別通知著作人,亦不支付任何版權費用。

  二、比賽參賽作品嚴禁抄襲,凡經檢舉查證屬實,將通知學校議處,並取消得獎資格,收回獎狀與獎金。

活動經費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專案經費支應。

比賽結束後,辦理活動有功人員,依相關規定敘獎。

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視實際情況修正公告之。

 

連結網址: http://gender.cpshs.hcc.edu.tw/index.phtml

 

最近更新在 週四, 25 十一月 2010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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