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公所新移民閩南語研習班招生簡章 |
作者是 輔導室 | |||||||||||||||||||||||||||||||||||||||||||||||||||||||||
週一, 09 五月 2011 13:50 | |||||||||||||||||||||||||||||||||||||||||||||||||||||||||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新移民閩南語研習班招生簡章 一、 目的:為協助新移民入境後即能認識國家整體人口政策,社會結構及本地文化背景,並協助渠等及早適應家庭生活,進而與鄰里社區居民產生良好互動。 二、 課程內容:基礎閩南語教學。 三、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承辦單位: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四、 報名資格:配偶設籍臺北市之新移民(未曾參加本局舉辦之閩南語研習課程者優先招收,如仍有餘額時得接受外縣市新移民參加) 五、 上課時間及時數:100年6月7日起至6月30日止(每週二、三、四) 下午1點30分至4點30分(共計12堂‧36小時) 六、 上課地點:臺北市新移民會館(萬華區)─臺北市長沙街2段171號3樓 七、 費用:學費免收。 八、 報名方式:填寫報名表連同檢附證件影本及2吋照片1張,於上班時間受理或郵寄。 九、 報名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公所人文課(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 十、 報名截止日期:額滿為止(招生30人額滿) 十一、 聯絡人電話:(02)23511711分機8905 *聯絡人:鍾小姐 傳真電話:(02)23419715
報 名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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