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軍公教遺族學生申請就學優待 列印
作者是 註冊組   
週一, 22 八月 2011 16:29

1.申請資格:

軍公教遺族,係指軍公教人員因作戰、因公、因病或意外死亡,其婚生子女、養子女或無子女者之同胞弟妹,依法領受撫卹金者。前項所稱軍公教人員,指陸、海、空軍現役軍官、士官、士兵及政府機關、學校預算員額內之人員。

2.補助金額:

高職學費、雜費(含實習、實驗費)學費5,400
工職33,95農職2,200
商職1,900家職2,060
海事水產2,530醫事護理2,230

3.申請文件:

〈1〉申請單〈請洽註冊組〉 

〈2〉檢具國防部、銓敘部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發之卹亡給與令、撫卹令、撫卹金證書。

4.申請截止日:

100年11月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