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目的】
H.O.T.全國高中職原創音樂祭,以為高中原創音樂尋找正統及具激勵性代表性舞台為主要目的,除藉由本賽事之舉辦創造高中各校學子音樂交流平台,更期許高中學子透過音樂展演舞台肯定自我價值,為未來音樂發展積極紮根。
【參賽資格】
本競賽分為原創組與翻唱組,每人限選擇一組報名參賽。 參賽者須為101學年度高中職在校生(含技專院校一至三年級),可跨校組隊參賽。(請攜帶具101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備查)。 參賽不限人數,但團隊需至少一人現場演奏樂器(個人報名須自彈自唱),並為無已簽經紀約之團隊或個人紀錄之組合。
【報名方式】
報名期間:102年1月14日至3月10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報名方式:至官網下載報名簡章(www.hot原創音樂祭.tw),填妥後檢附相關資料回傳至原創音樂祭執行小組,接獲確認電話後完成報名程序。 報名檢附: 參賽者身分證明文件/學生證件影本 參賽作品詞曲資料(曲名/歌詞/作詞人/作曲人/編曲人/作品簡介) 報名方式: 網路報名請寄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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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報名請寄至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148號8樓之一 投遞報名表請於標題註明「H.O.T.全國高中職原創音樂祭 執行小組收」 相關詢問請電洽 02-55760549(周一至五10:00-19:00)
【競賽辦法】
競賽內容: 原創組參賽者須依「我的青春」、「我的未來」兩大主題進行創作,並於賽事現場演出兩首原創作品(各符合其一主題)。 翻唱組參賽者須自選兩首中外流行歌曲(含校園民歌)參與競賽。 競賽順序:參賽者登台順序於報到時抽籤決定。 評選方式: 初賽、決賽皆採總評分制,參賽者輪流登台進行作品展演,由評審依綜合加總成績評比出晉級、優勝隊伍。 北、中、南各區初賽,自原創組、翻唱組中各取前四名晉級全國決賽。 全國決賽自原創組、翻唱組各組錄取前三名及優勝三名。 競賽時間:各組參賽作品演出總長度不得超過十分鐘(含兩首作品演出及準備時間)。 作品呈現:參賽者初賽、決賽皆須以同一作品參賽,於競賽現場Live演出,皆不得使用任何Program(kala)伴奏。 器材提供:除音響系統、麥克風、Guitar音箱、Bass音箱、Keyboard與爵士鼓組外,參賽者需自備演奏樂器(如Guitar、Bass、效果器、爵士鼓棒與相關導線等)。 各區初賽如單組(原創、翻唱)報名隊伍數量超過50組,則各組參賽者演出時間自十分鐘縮短為六分鐘,主辦單位將於報名截止日(3/10)後一周內,於官方網站公布各區報名組數。
【獎勵規畫】
初賽:各區原創組及翻唱組晉級隊伍,頒發新台幣3,000元獎金。 決賽: 原創組 錄取前三名及優勝三名 冠軍 1名 NT$50,000 獎杯一只 亞軍 1名 NT$30,000 獎杯一只 季軍 1名 NT$20,000 獎杯一只 優勝 3名 NT$10,000 獎狀一紙 翻唱組 錄取前三名及優勝三名 冠軍 1名 NT$30,000 獎杯一只 亞軍 1名 NT$20,000 獎杯一只 季軍 1名 NT$10,000 獎杯一只 優勝 3名 NT$5,000 獎狀一紙 企業合作特別獎項 聯華卡迪那特別獎1名 NT$100,000 (獲獎者可獲得聯華卡迪那2013-2014年廣告歌曲創作合約) 詳細獎勵辦法於官方網站另行公告之 註一: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獲獎者扣繳15%稅額。 註二: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價值達新台幣1千元以上,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如價值達新台幣2萬元以上,將預先扣取15%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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