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高中職 商業經營企劃案競賽 |
作者是 教務處註冊組 |
週四, 03 十二月 2015 14:11 |
2016第九屆全國高中職商業經營企劃案競賽 一、活動目的: 本計畫旨在透過商業經營企劃案的撰寫教學與競賽活動,達到以下目標:
二、參賽辦法: 1. 參賽時程:
2. 參賽資格:
3. 參賽人數:
三、報名辦法: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5年2月22日(星期一) 2. 注意事項:獎狀以各隊報名表為頒獎依據,請謹慎填寫報名表各項資料,自3月22日後即不受理更改。 3. 報名方式:
四、繳交書面資料辦法:
1.繳交時間:105年3月4日至105年3月22日(星期二)。(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應繳交之書面資料
3.聯絡窗口:
五、審查結果公布: 1.審查結果公布時間:105年4月11日(星期一) 2.公布於南臺科技大學網際網路首頁 六、入圍決賽隊伍繳交資料辦法: 1.上臺簡報 入圍上臺簡報之隊伍,請提供出席回函、三份企劃書、4頁A4規格之精簡版報告電子檔(以便印製大會手冊)、投影片電子檔。 (1) 精簡版報告內容:團隊名稱、學校名稱、指導老師與隊員介紹、團隊照片、商品照片、企劃案特色...等。 (2) 收件截止時間:
2. 壁報發表 入圍壁報發表之隊伍,請於5月5日(星期四)前將壁報寄送主辦單位(展示架規格為直式120×90公分),將由評審團評分後擇優發給佳作獎。
七、競賽辦法 1.企劃內容:本競賽之參賽企劃案可以是有關創業的企劃案,亦可以是針對既存企業的特定問題(例如廣告、新產品之設計、開發或推廣、人事調整、開拓新據點...等)進行之企劃。 2.主辦單位將視參賽收件情況,再行決定是否分為二個組別分別評分。 3.本競賽分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採書面審查方式,通過第一階段書面審查之參賽隊伍,將邀請參加第二階段競賽,並依書面審查成績邀請參加壁報發表或於會場進行口頭簡報。 八、評審標準 1. 報名資格審核:由執行單位核對報名應繳交資料項目,項目缺繳或資料填寫不完整者,取消參選資格。 2.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Ø 企劃書完整性 40% Ø 可執行度 30% Ø 創意度 30% 3. 第二階段(壁報發表或於會場進行口頭簡報): (1)壁報發表(不須參加會場簡報)
Ø 書面審查成績 50% Ø 主題表達 25% Ø 構圖與版面設計 25% (2)於會場進行口頭簡報(不須提供壁報)
Ø 書面審查成績 50% Ø 簡報內容 20% Ø 表達與表現 20% Ø 時間控制 10% 九、獎勵辦法: 1.獎項分別有特優獎、優勝獎、優等獎、佳作獎數名。 2.各獎項實際獲獎名額由評選委員會依參賽作品作最後決議。 3.特優獎、優勝獎、優等獎之獲獎隊伍可獲得獎金與獎狀乙張,佳作獎之獲獎隊伍可獲得獎狀乙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