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高職繁星計畫聯合推薦校內甄選」實施計畫 |
作者是 教務處註冊組 | ||||||||||||||||||||||||||||||||||||
週三, 16 十二月 2015 10:18 | ||||||||||||||||||||||||||||||||||||
臺北市私立喬治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105學年度高職繁星計畫聯合推薦校內甄選實施計畫
壹、目的: 一、本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辦理推薦作業。 二、依學生個別性向、成績、特殊條件等協助其升入理想學府。 貳、組織:成立推薦委員會,校長為主任委員。另推薦委員會成員包括:教務主任、學務主任、實習主任、註冊組長、教學組長、高三輔導教師。 參、推薦作業程序: 一、辦理推薦作業: (一)公布本校決定人選標準:依推薦委員會決定之標準擇優推薦。 (二)辦理作業單位及職掌: (1)輔導室:負責提供資料、宣導(舉辦說明會、班級團體輔導)。 (2)教務處:負責公告簡章、列印成績冊、開具成績證明、發放志願表及報名表、提供填表說明、審查報名資料、辦理報名、公布錄取名單。 二、舉辦說明會:輔導室適時辦理。 三、接受申請: (一)有意參加推薦之學生,須符合各檢定標準,並於規定之公開推薦作業時間內,至指定地點參加推薦。 (二)通過校內評比學生,領取「推薦入學志願表」後,經家長簽章後,將志願序和有關文件送教務處進行資料審查。 四、辦理推薦報名、列印及寄送報名表表件、公布錄取名單。 教務處依時程辦理以下推薦作業: (一)公佈「在校成績百分比」排序資料。 (二)審查申請表、在校成績及各項證明文件。 (三)上網報名、列印及轉發報名表、專用信封。 (四)寄送報名相關表件,並轉知學生錄取與否,同時公布錄取名單。 (五)將推薦過程之資料存檔、備查。 肆、本實施計畫經推薦委員會通過呈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臺北市私立喬治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105學年度高職繁星計畫聯合推薦校內甄選審查辦法
壹、申請資格條件 一、全程均就讀本校。 二、在校學業成績(至高三上學期止,前五學期成績平均)在科排名前30%以內,且 (一)智育前五學期平均成績為75分以上; (二)德育前五學期平均成績為80分以上,並無小過以上記錄; (三)已取得至少一張丙級證照; (四)已完整取得實務實習學分。
貳、繳交資料 一、校內甄選申請表(附表一)。 二、歷年成績單正本(前五學期成績單)。 三、各項證明文件:其它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影本,如技能檢定證照證明、重要競賽成果、語文檢定證明、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表現或其他特殊表現之資料。
參、推薦人選〈10名〉 經由審查委員會依成績排序擇優錄取10人,推薦參加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
肆、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105學年度高職繁星計畫校內甄選時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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