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防治人口販運海報設計比賽 |
作者是 學務處 |
週一, 07 三月 2016 16:02 |
活動辦法3月14日至5月13日止,將你的電腦繪圖作品,使用線上報名表上傳報名。初審時,我們將從參賽作品中選出30名參加決選,入圍決選後將另外通知繳交原始檔。 一、競賽方式電腦繪圖,並採線上報名(不得郵寄)。初審會從參賽作品中選出30名參加決選。 二、參加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或持有有效居留證之港澳居民、大陸地區人民及外籍人士。 三、作品規格海報為A1尺寸(60cm×85cm),並設定解析度為300dpi,儲存成JPG電子檔繳件,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四、得獎名單公告因考量參加人數及評選之故,將於6月底 或7月初公告於活動專屬網站(http://event.kayelu.com/2016ipdc)及本署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 四、獎勵(一)第1名:禮劵新臺幣5萬元及獎狀。 五、評分項目及評審(一)評分項目:
(二)評審:
注意事項注意事項一、參賽者請以真實姓名填寫線上報名表。 二、參賽作品以參賽者原創設計為主,避免大量使用圖庫元素或他人作品為設計主視覺,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三、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狀及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入圍或得獎作品須配合主辦單位提供電腦原始檔案,以利後續作業。如未配合,將取消資格。 五、得獎者將進行公開表揚,屆時請配合出席授獎,如無法出席,請務必指派親友代領。 六、參賽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 七、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八、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九、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20%稅額。 十、每位參賽者最多可送交3件作品,若同時入選,只限領取最高獎項。恕不受理以公司行號或團體創作作品參賽。 權利歸屬一、所有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在印製海報或相關刊物發表時,不另支稿費及版稅。 二、主辦單位具有出版或公開展覽所有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 三、為受理報名與相關聯繫庶務,請參賽者務必同意提供下列個人正確資料『姓名、性別、聯絡電話、E-mail、文案(含創作理念)等』,作為主辦單位於本活動使用,主辨單位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妥善管理、運用,並將於活動結束後予以銷毀。 其他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服務信箱防制人口販運海報設計競賽小管家:陳俞廷小姐, 這個 E-mail 地址已經被防止灌水惡意程式保護,您需要啟用 Java Script 才能觀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