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玄宗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暨卓越獎 |
作者是 教務處註冊組 |
週三, 08 三月 2017 15:50 |
玄宗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暨卓越獎申請辦法: 1.學期或學年成績平均及格以上。 2.日常生活表現優良,德行成績乙等以上,未記過處分者。 3.家境清寒,請附證明文件,由導師或任課教師證明者為優先。
卓越獎: 1.全市性語文競賽、全市性科展,個人獎第一至第六名。 2.由學校推薦,經董事會審核通過者。 3.本獎項視實況由董事會決定之。準備文件: 1.申請表2.低收證明或老師證明 校內截止收件時間:106/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