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聯合推薦校內甄選實施計畫 列印
作者是 教務處註冊組   
週一, 03 十二月 2018 16:10

臺北市私立喬治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108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

校內甄選實施計畫

 

壹、依據:108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簡章辦理。

貳、目的:為辦理臺北市私立喬治高級工商職業學校(以下簡稱本校)應屆畢業生參加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甄選,特訂定本實施計畫,辦理校內評選相關工作。

參、組織:成立本校推薦甄選委員會,校長為主任委員。另推薦甄選委員會成員包括:教務主任、學務主任、實習主任、註冊組長、教學組長、高三輔導教師。

肆、申請資格條件

一、全程均就讀本校之學生。

二、本校日間部、進修部之應屆畢業生。

三、在校學業成績(日間部、進修部在校前5學期總成績平均)在各科排名前30%以內,且

(一)無記過以上處分。

(二)已取得至少一張丙級證照。

(三)已完整取得實務實習學分。

伍、繳交資料

一、校內甄選申請表(附表一)。

二、各項證明文件(附表二、三):其它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影本,如技能檢定證照證明、重要競賽成果、語文檢定證明、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表現或其他特殊表現之資料。

陸、推薦人選:經由委員會依成績排序擇優錄取至多15人,推薦參加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

柒、評選方式:

一、依在校前5學期平均學業成績轉換後,再計算各比序之群百分比。

二、比序方式:當該比序相同時,才會進入下一比序,如第1比序相同時,才會進入第2比序,以此類推。

1.第1比序:前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2.第2比序:前5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部定)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3.第3比序:前5學期英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4.第4比序:前5學期國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5.第5比序:前5學期數學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6.第6比序:前5學期「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之總合成績之比序。

7.第7比序:前5學期「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之總合成績之比序。

8.依比序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捌、本實施計畫經推薦甄選委員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