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學年度全國各級學校民俗體育觀摩表演競賽」
民俗體育標誌logo徵圖比賽
一、宗旨:為推展與行銷校園民俗體育活動,臺南大學民俗體育發展中心特公開舉辦『民俗體育』標誌LOGO徵圖比賽,鼓勵以富創意且活潑之形象標誌,來代表活動中各項民俗體育觀摩表演競賽之中心精神,並達到宣傳之目的。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處、高雄市政府教育處、各縣市政府教育處
五、活動辦法如下:
(一)徵圖意念:
1. 以此活動中11項民俗體育項目為創意設計為重點。
2. 以彰顯此活動中11項民俗體育項目之精神理念。
(二)徵圖創作項目:
扯鈴、跳繩、踢毽、文陣、武陣、舞龍、舞獅、砌磚、流星球、撥拉棒、原住民舞蹈,以這11項民俗體育為創作圖騰之主體。各項目圖文請參考「民俗體育網路資源中心」官方網站,網址:http://custom.nutn.edu.tw
(或http://163.26.189.1/custom)
(三)甄選規格:
1. 作品規格:圖以10cm×10cm大小為準,並加註標準色樣;請將設計稿於菊八開(A4)紙張電腦輸出後,裱於同大小之厚紙板上,版面請力求清潔完整(參加作品數量不限,優選以上(含)得獎作品以乙件為限) 2. 用色以標準印刷4色以內為限(需標色)。 3. 作品解析度不可低於300dpi。 4. 作品光碟1片:附原始圖檔與JPEG格式檔案。(請在光碟片上註明作者) 5. 創作圖稿:所有設計圖面列印於 200 磅以上之A4白紙上(含黑白及彩色稿)。
(四)收件日期及地點: 99年5月10日前送(寄)至國立臺南大學民俗體育發展中心(地址:70005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信封請註明「民俗體育logo徵圖活動小組收」,收件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聯絡人:楊意珍小姐 (0971071271、06-2133111#575)
許雍政老師 (0926926119、07-6900057#30)
(五)評選辦法: 由國立臺南大學民俗體育發展中心邀請專家學者共組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評審項目及標準:主題意象表達40﹪、創意及整體造型30﹪、應用可行性30﹪。
(六)成績公佈: 得獎名單於99年5月17日於「民俗體育網路資源中心」官方網站公怖,得獎者另以公文通知,並擇期舉行公開之頒獎儀式。
(七)獎勵方式: 1. 第1名(錄取1名):獎狀乙紙,獎金10000元整。 2. 佳 作(擇優錄取數名):獎狀乙紙。 3. 參加獎:未獲選之參賽者,每人均可獲參與活動證書乙紙。 4. 本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團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或將從缺獎項名額併入其他獎項辦理。
(八)附註說明: 1. 參賽者請依本辦法附表詳填各項資料,否則恕不受理。 2. 參賽作品及光碟恕不退還,請自留底稿。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原作者所有,但需讓渡其著作人格權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3. 主辦單位並得視需要請得獎者配合修改。 4. 得獎作品若日後發生智慧財產權等之法律問題,作者需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概不負責。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經由法院判決屬實者,將追回原發之獎狀、獎金。 5. 得獎者,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列報所得。 6. 作品郵寄件者,需包裝妥當,於收件截止日前寄達國立台南大學民俗體育發展中心「民俗體育logo徵圖活動小組收」,逾期不受理。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作者自行負責。 7. 參賽者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8. 作品郵寄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收件單位。 9. 本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團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或將從缺獎項名額併入其他獎項辦理。 10. 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九)活動洽詢:
國立臺南大學民俗體育發展中心
楊意珍小組 (0971071271、06-2133111#575)
許雍政老師 (0926926119、07-6900057#30)
教育部九十八學年度推展學校民俗體育計畫
「98學年度全國各級學校民俗體育觀摩表演競賽」
民俗體育標誌logo徵圖比賽
報名表
作品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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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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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由主辦單位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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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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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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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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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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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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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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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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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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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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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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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理念/
作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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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作者依每張圖示分別賦予創作理念說明,如不敷填寫,請自行影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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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填報名表,並浮貼於作品背面,未填寫完整者不予評審。創作說明:闡釋創作理念,並另附Word檔案於作品光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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